第四节 教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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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小学沿用注入式传统教学法,先生讲,学生死记硬背,没有固定的教学程式。
民国16年(1927年),提倡陶行知的“生活教育”、“教学做合一”教育方法,但成效甚微。
民国24年(1935年),县教育科严格规定按照引起动机、决定目的、概览课文、讲授、复习五段教
学法进行教学,并提倡循循善诱、自学辅导,徽村、城里、从上、香山等高级小学效果较好。
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贯彻反对旧型正规化,反对教条主义,密切政教结合,实行为战争、生
产服务的方针,讲求联系实际,“教、学、做合一”,采取讲解、启发、辅导、讨论、复习、实验等
教学方法、并在台上村小学设实验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1944年下半年,贯彻胶东区教育会议精神,实行教学改革,推广“庄户学”经验。儿
童教育增加了社会活动,监组织失学儿童及成人学习。广泛开展“小先生”运动,在校学生的系统文
化学习被忽视,教师校外工作负担增加。
1946年, 县内开展“工农教学” 运动,选拔一批工农干部担任完小校长,任用部分文化不高的
“工农教师”登台讲课,教学质量下降。1947年春,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孙陶林来海阳视察,予以纠
正。1948年冬复学后,强调小学以文化教育为主,教师一要全力搞好教学,次年初见成效。
1954年秋假期间,县文教科组织全县教师集训,主要学习苏联凯洛夫教育学。会后,在东村完小、
崖南头初小试点。不久,全县学习运用“五大教学环节”、“七大教学原则”。
1956年,两名教师赴省学习普通话。返县后,举办两期普通话训练班,轮训全县小学教师,推广
普通话教学。
1958年,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小学始办饲养场、
小农场,师生频繁参加校内外劳动,教学秩序一度被打乱。1962年后,恢复正常。
1963年,开始贯彻中央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四十条”),强调以教学为主,
提倡教师吃透教学大纲,改进备课,大练教学基本功。1965年,贯彻毛主席“七·三”批示精神,减
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减少学生社会活动,减少课时,实行精讲多练。
“文化大革命”初期,“停课闹革命”。复课以后,仍以“阶级斗争”为主课,大搞“开门办学”,
提倡“走出去,请进来”、“拜工农兵为师”,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学几乎成为禁区。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各校注重教学,大力抓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着重进行复式教
学、课堂教学、作文教学和考试方法改革,但是出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偏向,存在加班加点、学生负
担过重的现象。为纠正这种偏向,狠抓了教研活动,加强了对典型教材的研究,集体备课,定期进行
观摩教学, 交流经验, 改进教学;课堂教学提倡精讲多练,讲练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
1984年,开始引导学生自学,开辟“第二课堂”,努力开发学生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