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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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唐为讲学之处,明、清逐渐变成科、岁县试、课试场所。本县学海书院设于县城东大街文
昌祠仪门西。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知县邓肇嘉劝捐,创建大堂3间,东西耳房各2间、东西文场各8
间。因款项不足,月课未及举行,即告废止。咸丰二年(1852年),知县王文涛添建卷棚3间,翌年添建
龙门3间,月课仍未举行。光绪四至五年(1878-1879年),知县王敬勋增建厨房2间,书、役房2间;并
协同绅士鞠守忠、王宠光等复兴月课,每月初二日,集中考试一次,按成绩计奖,立案备查。王敬勋
亲自制定“书院经费章程”,将书院经费1000两白银存于熙春、永昌当铺,获取利息,备作考核奖赏
等用。
本县自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 丁酉科,至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科,考中进士45名,举人
186名。万历三年至光绪二十九年(1575-1903年),考中贡生334名。
县内科贡人才,城里居多,徽村、赵疃、行村、发城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