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志愿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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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4月海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实行志愿兵役制。抗日战争中,
海阳的青壮年自愿参加八路军,数达7800余名。解放战争时期,广大青壮年踊跃参军,截止1948年12
月,全县有1.6万余名青壮年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其中,1947年反蒋保田参军运动中,有5990名参
军。
从抗战到建国初期,八路军、解放军干部战士均实行供给制,家属享受“代耕”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