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劳动保护 资料库:海阳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海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article/56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article/56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监察与预防  1959年, 对全县厂矿企业单位提出安全生产四项要求, 并认真落实, 及时检查。
1980年4月,开始开展“安全月”活动。每年均召开会议,对各行各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自上
而下成立“安全月”领导小组,领导安全生产,消除隐患,减少事故。1985年12月,执行国家颁发的
《安全标志》和《安全色》等通知,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标志化,并成为厂矿企业整顿验收的一项重要
内容。1972年6月,全县统一组织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分两级进行:公社所属工厂企业、水利
及其它建设工地、 副业加工等, 由公社自行组织检查;县办厂矿企业等,由县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1974年4月, 对全县9台蒸汽锅炉, 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发现有20条不安全因素,提出了改进意见。
1979年上半年,对全县36个厂矿的防尘、防毒工作进行了检查。1985年,劳动局对全县的118台锅炉全
面登记造册,协助市锅炉检验所建立了锅炉档案。
    劳保用品  历年劳动保护用品,均免费发给工人,物尽其用,交旧领新。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
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的固定工、临时工、合同工、亦工亦农人员,及跟班参加生产劳动的干部、
工程技术人员等,均享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职工个人与集体使用的劳保用品有防尘服、防毒服、防
尘口罩、面罩、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电焊面罩、有机防护眼镜、安全帽、
安全带、安全镜、安全网、胶雨衣、长筒或半筒胶靴、下水衣、救生圈等。
保健待遇  1951-1965年,一般企事业单位均办保健食堂,按等级免费发给职工保健餐券,凭票领餐,
并领取副食。“文化大革命”时期,各单位保健食堂停办,保健费按等级标准发现金给职工。1977年
后,多数单位按保健食品待遇的标准,每月随工资一起发给职工,变为固定收入。凡接触有毒物质、
进行放射性作业及高温作业的职工,县劳动局均及时批复,按规定给予营养补贴。1967年,对滑石矿
井下工人,每月免费供应猪肉2斤、糖1斤、油0.5斤。1972年,本县享受劳动保健食品的厂矿有4个,
工人360名。1978年,批准硫酸、磷肥、电工修配和球磨供料等6个工种的工人,享有保健食品待遇,
标准是每人

海阳县1979年享受保健食品待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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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统计│职工│享受接触│ 其  中 │享受季│一九六三│未经批│全年保健┃
┃              │单位│总人│尘毒保健├────┤节高温│年前保健│准擅自│费开支( ┃
┃              │ 数 │ 数 │人数    │享受特殊│保健  │保留人数│建立保│元)     ┃
┃              │    │    │        │焊接翻砂│人数  │        │健人数│        ┃
┃              │    │    │        │保健人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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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44 │5217│  1501  │   76   │ 125  │   13   │ 158  │ 118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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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营企业   │ 12 │2016│  613   │   54   │  89  │   13   │  65  │ 46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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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以上    │ 32 │3201│  888   │   22   │  36  │   -   │  93  │ 71875  ┃
┃   集体企业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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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0.24元,做成熟食品发放,1180人享受;同年又批准夏季防暑降温费,每人每年2元,井下和高温
作业工人适当增加。工人冬季取暖费,每人12元,一次发给。因工负伤,养伤期间伙食费报销2/3。
对患矽肺病按退休处理的工人,均按轻体力一级定量标准供应商品粮,每人每月猪肉2斤、鸡蛋1斤、
食油O.5斤、糖1斤。
防尘、防毒  1974年,县生产指挥部计划组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加强防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通知》,
向各厂矿企业提出了严格要求。同年,县农药厂的防尘设备进行整修,仅处理通风设备一项,就投资
3.44万元。1979年7月,烟台地区职业病普查组对本县接触工业毒物的职工进行了普查,普查率达到90
%以上。对查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一律脱离作业现场,进行休息和治疗。县防疫站每年分期分批进
行检查,对职业病患者予以适当治疗,并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增置防尘、防毒设备。

海阳县1985年厂矿企业粉尘、毒物危害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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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    业    │工业│  其    中  │  职工  │    接触粉尘    │    接触毒物    ┃
┃    类    别    │企业├───┬──┤  人数  ├───┬────┼───┬────┨
┃                │总数│产生粉│产生│        │  人  │  占总  │ 人数 │  占总  ┃
┃                │    │尘厂  │毒物│        │  数  │  人数  │      │  人数  ┃
┃                │    │矿数  │厂  │        │      │   %    │      │   %    ┃
┃                │    │      │矿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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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174 │  61  │ 45 │ 24055  │ 2328 │  9.7   │ 1245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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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营企业    │ 21 │  8   │ 7  │  3388  │ 487  │  14.4  │ 496  │  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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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以上     │ 33 │  11  │ 14 │  6526  │ 921  │  14.1  │ 618  │  9.5   ┃
┃    集体企业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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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企业    │120 │   42 │  24│  14141 │  920 │   6.5  │  131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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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所述,还有公费医疗、粮价补贴、抚恤金、殡葬费、遗属补助费、书报费及探亲假、生育假
等待遇,悉遵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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