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拥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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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年代,海阳人民广泛开展了拥军活动。抗日战争期间,全县妇女做军鞋、袜子30多万双,做
军服12.72万套,织手巾、做卫生袋23.4万多条(个),磨面678万斤,碾米472万斤。为帮助部队解决供给
问题,全县人民捐献金银14880两。
1947年5月9日,为护送莒南纵队荣军学校东迁文登,县特设临时办公室及行村、小纪、东村、留
格庄四个民站负责接待。以青妇队、儿童团为主,组织缝补组、做饭组、烧水组、慰问组、宿营组、
洗衣组,主动为亲人服务。群众自动慰劳鸡蛋21530个,花生果1000余斤。全县调用小推车618辆,担
架158付,民夫2100名,与其它县配合,完成了110里的护送任务。1947年凤城战役中,解放军十三纵等
部队所到之处,男女老幼端茶送水,问寒问暖,慰劳鸡蛋、花生等。
建国后,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全县捐款12.77亿元(旧人民币),有32.88万人参加反对美帝武装日本
的和平签名。对海阳驻军,工作给予方便,物资供应优先照顾。县委、县政府在每年“八一”建军节
和新年、春节期间,都慰问部队,举行军民联欢大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