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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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8月以来,县公证处从宣传公证的意义、作用和办证方法入手,开展国内财产继承、收养、
遗嘱、委托、赠予、房屋买卖、承包合同、经济合同公证。1982年,在大阎家公社进行农、渔、果、
林等联产承包公证试点,然后向全县推广。1983年,开始办理涉外公证。1984年,在徐家店镇下吼山
村进行经济合同公证试点并广泛宣传, 推动全县公证工作的开展, 当年办理公证比上年增加62%。
1985年,以果业承包合同为重点,广泛开展公证工作。干部群众对公证重要性的认识普遍提高,全县
出现了公证热,一年办理公证数为前四年总和的2.4倍。
1981-1985年,办理公证3478件,其中经济类3214件,民间250件,涉外公证14件。1984年起,办理
公证实行收费。到1985年底,收费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