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经济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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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起,县直属厂矿企事业单位相继设置了保卫科或专职保卫人员,并成立保卫小组。1978年
以来,随着全县工业的发展,治安保卫机构逐步加强。1980年,县公安局增设经保股(后改保卫科)。
到1985年底,全县有基层保卫科31个,专职保卫干部92名。
经济保卫机构的任务是:教育职工增强法制观念;防特,防盗,防火,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治
安管理,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制定安全制度,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巡逻队和义务消防队,轮流值勤,
保证本单位财产和生产的安全。

海阳县1950-1985年厂矿企事业单位各类事故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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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事 故 种 类 │ 死伤人数 │ 损失折价 │ 备 注 ┃
┃ ├──┬───┬──┼──┬───┤ (元) │ ┃
┃ │ │ │ │ │ │ │ ┃
┃ │自然│ 破坏 │责任│ 死 │ 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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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 目 │ 3 │ 60 │155 │ 23 │ 87 │ 438543 │ "文化大革命" ┃
┃ │ │ │ │ │ │ │ 期间无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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