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侦 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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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公安局的侦察工作,主要围绕保卫党的地下组织、巩固人民政权、争取反“扫荡”
斗争胜利等政治任务进行。解放战争时期,在继续抓紧政治侦察的同时,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刑事
案件,也予以侦察、处理。
建国后至60年代初,政治侦察仍是公安局侦察工作的重点。1951年11月1日开始,海阳县公安局在
县委领导下,遵照中央“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贯
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镇压反革命的政治运动。镇压对象是土匪、恶
霸、特务、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国民党、三青团骨干分子,1955年增加反动地主、反动富农、有破坏活
动的刑满释放分子和六种刑事犯罪(杀人、放火、投毒、盗窃、强奸、抢劫)分子。运动历时五年,查
出一大批历史反革命和各类犯罪分子,分别依法予以惩处。1955年6月,在全县党政机关、厂矿企业、
文教卫生等系统,开展了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运动。打击的对象是历史和现行反革命分子、坏分子
(包括政治骗子和蜕化变质分子)。两年半时间,查清1100人的历史和现行问题,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态
度好坏,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理。此后,政治侦察的中心任务是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对背叛祖国、反
对中国共产党、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现行反革命案件,一经发现,即组织侦破,予以镇压。
1963年,县公安局增设刑事侦察股,刑事侦察与政治侦察任务并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加强了对刑事案件的侦破。1983年8月开始,根据中央指示,在全县
开展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打击的主要对象是对社会危害大、为群众深恶痛绝的杀人、放火、
投毒、抢劫、盗窃、强奸、诈骗犯和流氓团伙头子。按照“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全县层层
发动,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先后组织两次战役,依法逮捕一批,严惩一批,打击了犯罪分子,教育了
群众,维持了社会秩序的安定。
海阳县公安局历年侦破工作,成效显著。大案要案侦破率在97%以上,一般案件侦破率在70%左右。
全县除1961年灾荒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外,社会秩序基本稳定,年发案件数最多150起。建国36年间,
有9年未发生重大凶杀案件,25年未发生抢劫案。

附:典型案例

现行反革命分子周君文案 周君文,男,生于1946年,系徐家店公社于家庄人。周犯好逸恶劳,
不务正业。1964年8月,流窜东北边境地区,与他人结伙越境叛国未逞。1970年1月,偷听敌台广播并
谣言惑众,罪行严重;同年8月7日,投寄反革命匿名信,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与敌
特机关挂钩,乞求资助反革命经费和枪支弹药,妄图与台湾当局内外配合,颠覆无产阶级专政。海阳
县公安局经过周密侦察,获取周君文反革命罪证,于1970年11月6日将其逮捕。
安可英被杀灭尸案 1961年3月24日傍晚,海阳县公安局接到徐家店公安派出所电话报告:在火车
站西南方一水井内,发现女尸一具。次日上午,县局侦察员即赶赴现场勘察。先发现作案凶器(石块)、
多处血迹和死者耳后致命伤,认定为死后入井,系他杀;又从死者内衣兜里取出照相单据一张,照相
馆名为雨城大华,姓名安凤进。分析为外出探亲,途中被害。县公安局一面通报邻县(市)公安机关,
协助查询“雨城大华”照相馆和安凤进籍贯;一面派出三路侦察员,自胶东各县逐次向西排查。五天
后,在胶南县海青公社后宪沟大队查到一青年妇女,名叫安可英,其夫张德瑜系本公社大芦疃大队人,
时在烟台海军炮校任副排长。本月安可英去烟探夫未归。经其家人认尸,证明死者确系安可英,又名
安凤进。公安人员又会同海军炮校对张德瑜展开侦察。首先查明张与安关系变化、张送安离队及其返
队时间,认定张有重大嫌疑;继而发现张军大衣上有溅血,经技术鉴定与死者血型相同。经预审侦察,
案情大白。张在铁证面前认罪。
张犯德瑜,1959年与安结婚,初期关系尚好。1960年下半年,张以女方不漂亮、没文化为由,多次提
出离婚。1961年3月4日,安来校探望,张为达到在城市另找对象的目的,再次提出离婚。因遭拒绝,
乃起杀妻恶念。同月22日晚,张以送行为名,陪安乘火车南行;23时许车抵海阳站,骗安中途下车。
行至车站西南方1.5里处,乘女方不备,以石块击其头部致死,后拖入井内,伪装了现场。旋即返回
车站,次晨乘车潜回烟台,企图逃脱罪责,不料10几天即被捕入狱,受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