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司 法 局 资料库:海阳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海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article/50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article/50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0年11月组建海阳县司法局,主管司法行政事务。1981年3月设法律顾问处,8月设公证处,在
县司法局领导下分别负责律师业务和公证工作。各公社设司法助理员。
    1984年,县司法局在徐家店镇试设法律服务站,司法助理员为站长,招聘两名社会知识青年,开
展法律服务。次年3月,全县23处乡镇均建法律服务站,有工作人员62名。
    1985年,海阳县司法局机构进行调整,有局长、副局长3名,工作人员13名,下设行政股、宣教股、
调解股。
    法律顾问处有工作人员3名。1982年2月,经省司法厅批准,1人取得律师资格,后陆续发展兼职律
师5名、专职律师2名。
公证处有工作人员7名,其中公证员6名。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