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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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牟海特支 民国21年(1932年)2月,中共牟海特支在北江村(现属乳山县)成立,书记宋竹庭。
中共牟海县委员会 民国21年(1932年)8月,中共山东省委派王心一、鲁自嘉等人到牟平、海阳一
带,以牟海特支为基础,在夏村成立了中共牟海县委员会,王心一任书记,宋竹庭任组织委员,鲁自
嘉任宣传委员。11月遭破坏。
中共海莱特别支部 民国21年(1932年)11月,张静源在莱阳县大黄家组建海莱特支,书记张静源,
委员刘松山、宋化鹏、孙世平,负责海、莱两县的地下斗争。民国22年(1933年)6月,海菜特支取消,
建立中共莱阳中心县委,张静源仍任书记,负责莱阳、海阳、栖霞、招远、牟平五个县的工作。
中共牟海特别支部 民国22年(1933年)5月,中共牟海特支重建于午极(现属乳山县)小学,书记于
俭斋,组织委员王甫轩,宣传委员林慕堂。同年遭破坏。
中共海阳特别支部 民国22年(1933年)9月,中共海阳特别支部在西辛庄(现属莱阳)建立,书记、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民国23年(1934年)1月,设军事委员1人,并增加委员3入。隶属中共胶东特
委。2月,因党内出了叛徒,海阳特支转至东乡,在岠嵎院整顿健全了组织。
中共海阳县委员会 民国23年(1934年)7月,在岠嵎院成立海阳县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
各1人,委员6人。民国24年(1935年)“一一·四”暴动失败后,县委遭破坏。
中共海阳特别支部 民国26年(1937年)12月,重建海阳特别支部,书记、委员共4人。
中共海阳县委员会 民国27年(1938年)3月,按胶东特委决定,撤销海阳特支,建立海阳县委,下
设组织部、宣传部。至1945年9月,工作部门先后增设:社会部(1939年9月至1942年2月)、民运部(1939
年9月至1940年10月)、军事部(1939年9月至1941年4月)、统战部(1939年6月始设)。1945年9月,组织部、
宣传部改为组织科、 宣传科。1948年5月、1949年2月,宣传科、组织科分别改为宣传部与组织部。到
1949年1月,县委工作部门先后有秘书处(1949年1O月至1954年3月)、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1946年下
半年撤销,1947年下半年恢复,1950年4月撤销)、国军部(1946年下半年至1947年下半年)、民运部(1948
年2月至1949年9月)。
建国初至“文化大革命”前,县委工作部门设县委办公室(1954年3月至1966年)、组织部、宣传部、
文教部(1956年7月至1958年9月)、政法部(1956年10月至1962年6月)、工业交通部(1956年7月至1962年7月)、
水产部(1956年12月至1960年)、财经贸易部(1954年6月至1955年12月)-→财贸工作部(1955年12月至1962年
6月)-→财贸政治部(1964年7月至1966年)、农村工作委员会(1953年3月革1956年7月)-→合作部(1956年7
月至1962年1月) -→农村工作部(1962年1月至1965年9月) 、县直属机关党委(1957年1月至1966年)、党校
(1961年11月至1966年)。同时,设置海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950年12月至1956年6月)-→海阳县监察委
员会(1956年6月至1966年)。
1956年6月,中共海阳县委始设常务委员会。1960年5月,县委设书记处,1963年7月撤销。
1966年秋至1969年9月,因“文化大革命”,县委机构瘫痪。1969年9月,建立海阳县革命委员会党
的核心领导小组,作为临时领导机构,下设县革委办公室、政治部。政治部内设组织组、宣传组。
1971年2月,恢复中共海阳县委员会,其工作部门亦陆续恢复。至1985年,设县委办公室(1977年6月,
由县革委办公室改成)、组织部(1975年5月政治部撤销,由组织组改成)、宣传部(1975年5月,由宣传组
改成)、县直属机关党委(1974年3月复设)、海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6月复设)、农村工作部(1984
年复设) 、统战部(1982年4月复设) 、政法委员会(1982年12月始设) 、党校(1977年12月复设)、老干部局
(1983年10月始设,1984年改为老干部工作办公室,1985年4月复为老干部局)、企业政治部(1984年始设
企业政治工作办公室,6月改为企业政治部)、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1984年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