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体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4&A=1&rec=430&run=13

建国初期,统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统计数字力求准确。
1958年, 要求统计数字根据当地党政领导的意见决定, 导致1958-1960年统计数字的虚报浮夸。
1961年,开始纠正统计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对1958-1960年的统计数字,实事求是,自下而上,
重新审查。1963年3月16日,国务院发布《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后,统计管理按统计法规执行。
“文化大革命”中,统计工作一度中断。1967-1969年统计资料,除农业外,其它方面阙如甚多。
1970年5月1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后,本县开始恢复统计报表制度。
1982年,恢复县统计局建制,建立健全了统计网络;结合职称评定,对全县统计人员进行培训,
提高业务素质。到1983年10月,培训9期652人,进行5次专业知识考试,评为统计师者2人,助理统计
师12人,统计员74人。1983-1984年,县直各部门统计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电视讲座学习,80
%以上获得合格证书。1985年,开始参加高等教育统计专业自学考试。
1984年1月1日,本县开始实施《统计法》。统计管理按照国家法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
体制,建立健全了统计责任制。对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统计资料的管理,均按《统计法》规定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