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现金收付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4&A=1&rec=411&run=13

人民银行的出纳,负责办理现金收付、整点、保管、调运和销毁。三年经济恢复时期,现金收付
年均863万元。其时市场流通的人民币(旧币),破钞较多,因此常设专人整点破钞。“一五”计划时期,
银行出纳业务量逐步增大。1953年现金收付2912万元,1957年业务量达到4856万元。1955年,开展出纳
业务技术练兵和劳动竞赛活动,1957年达到高潮。项目有:单指单张、多指多张、扇面、三指三张、
四指四张点钞法,其中单指单张最高时速达到1.26万张,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1958年,银行内部“大破大立”规章制度,采取以单代帐,会计、出纳、信贷、储蓄四员合一柜,
实行室内室外“一条龙”工作法。现金业务量6359万元,人均业务量达1272万元。1961-1963年,国家
实行高价商品政策,增加货币回笼,年均收付量6463万元,1965年达到8450万元。
1976年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出纳业务量逐年增加。1976年收付现金14613万元,比1966年
增长1倍,比1975年增加了1654万元。1983年达到74683万元,其中收37095万元,付37588万元,比1976年
增加了60070万元,为本县建行以来,出纳现金收付业务量最多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