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联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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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全国统一实行联行,分全国联行往来、省辖联行往来和县辖联行往来三级。将代收代付报
单核算与省外往来帐务集中总行核算。由收行逐笔核对,采用四联配对方法核算。款主自带汇票到异
地取款。1969年,实行由省分行逐笔核对。1984年后,实行甲乙行直接对帐,按月核对总数,中心支
行汇兑扎平,全划上级银行。
县辖行往来,1958年前,县内以内部转帐单核算,后改为县辖行代收代付。报单核算联行,由收付行
分别送报告表,县辖行逐笔核对。1980年,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分设,主要县辖联行业务由农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