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储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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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之初,因物价波动,县人民银行根据省行指示,举办了折实储蓄。1950年又举办了保本保值
储蓄。此类储蓄系按存入、支出的当月折实牌价一次存入,支出时如当日折实牌价上升,则按折实计
算本息,以保其值。如折实牌价不动或下降,则按存入货币计息,以保其本。1952年停办折实储蓄,
全部改为货币储蓄。同年举办了零存整付有奖储蓄和定额储蓄。定额定期有奖储蓄,以省为单位,每
户10元,10万户为一期,计100万元。其中:头奖一个2000元,二、三、四奖各若干个,储户选派代表,
当众开奖。以后又举办过地区性活期有奖储蓄和零存整取有奖储蓄(俗名贴花储蓄)等多种形式储蓄存
款。
活期储蓄,活期存折储蓄,1元开户,多者不限,随存随取。1952年始办,1955年停办,1959年恢
复。另有活期存单储蓄。
定期储蓄,为银行储蓄重点。储蓄时间半年至八年,利率不等。1953年开办,1955年停办,1959
年复办。
1953年,城镇储蓄与农村储蓄分设,农村储蓄由信用社负责。1956年,人民银行县支行设储蓄股。
1958年,厂矿企事业单位设代办员和宣传员,组织职工储金会,广辟财源。海阳一中储蓄代办所,为
本县第一个代办所。1984年,全县有银行储蓄代办所60个,代办员60名。其报酬,存款余额在3万元以
内者,按月息的O.06%计算手续费;余额在3-10万元者,按O.03%计算。
建国后,本县储蓄存款逐年增加。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年末平均存款余额14.4万元。 “一五”计划
时期,年末平均余额169万元。“二五”计划时期548万元。三年调整时期779万元。“三五”计划时期
907万元。“四五”计划时期1586万元。“五五”计划时期2953万元。“六五”计划时期9326万元。分
别比上期增长1073.6%、224.3%、42.2%、16.4%、74.9%、86.2%、215.8%。增长幅度最大的年份为1985年,
比“五五”计划时期的年末平均余额增长411.9%,创建国以来最高水平。县行第一储蓄所,建所以来
办理业务14.4万余笔,收付现金3020万元无差错。1982年省、市银行储蓄大检查,该所被评为全省第
一名。1984年在烟台市行文明储蓄所验收中,获全市第一名;同年被市行命名为“文明储蓄所”。自
1983年以来,连续被省、市命名为金融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