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饭 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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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大嵩卫建立后,饮食业即兴。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建县后,县城商贾
辐辏,饮食业随之增多。民国10年(1921年),全县有饭馆、酒馆46家,年利润总额约4.2万银元。
民国29年(1940年),日本侵略军侵入县内,饮食业大部倒闭。1942年海阳县城及大部地区解放后,
解放区私营饮食业复兴。1945年,有饭馆70余家,从业者159人,资金13.53万余元。
1952年,有私营饮食服务小吃部73户,147人,资金5772万元(旧人民币)。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
造后,办起联营饭店4处。1969年,有15处人民公社驻地和较大市集均设饭店1处,县城有2处。1979年
后,饮食服务业增多。1985年,全县有饮食服务业514处,其中国营饮食业4处,集体96处,个体414处。
零售额598万元,其中国营占11%,集体占66%,个体占23%。
迎宾楼 清宣统年间,臧家村臧世欣开设于城里文喜堂北楼,资金3000银元,流动资金约6000银
元。由北京聘来厨师臧世英掌勺,为当时烹饪能手,所做菜肴具有江南风味,尤擅东坡烹调法,且善
看客下菜,官吏、绅士、阔少、富商就宴者甚多,并包办酒席和送饭菜上门,每年盈利千余元。民国
10年(1921年)兑与赵华亭,更名东坡楼,不久停业。
嵩阳饭店 民国15年(1926年)开设于城里,经理邓坤峰。该店包办宴席,酒自备,菜分四等:一
等鱼翅席,价15元(银元,下同);二等海参席,10元;三等4盘10碗,5元;四等4盘4碗,3元。此外,
应时小卖,酒肴实惠,颇受顾客欢迎。1942年停业。
兴隆饭馆 民国20年(1931年)开设于东村,经理李作章。资金500银元,店员8人,除经营面食、炒
菜外,还包办酒席,服务对象多系豪绅名流及军政界人士。包办酒席价格,燕窝席20元(银元,下同),
鱼翅席16元,海参席12元,炒菜席5元,变果席(又称四·四道席)8元,便席3元,上述各席均为10人,
酒饭钱另计。
第一饭店 1956年公私合营时,成立东村供销社饭店。1969年10月,改称第一饭店。1977年,使用
煤气烘烤,蒸气蒸煮、消毒,机械加工原料。服务实行售票、饭菜、调料、开水、餐具到桌。1979年
以来,多次受到省、市、县的表彰。1980年,被省商业厅授予“先进企业”称号。1982年,职工于丽
云被评为全省“最佳服务员”,商业部授予“全国商业劳动模范”称号。1985年,该店在海政路原址
扩建五层楼一幢,营业面积900平方米,可容500人就餐。营业额22.5万元,利润O.9万元。
迎海楼 1983年6月建,位于县城虎山街和海阳路交汇处。三层楼房,建筑面积2925平方米,可容
250人就餐。1985年营业额14.2万元,利润O.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