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品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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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建设 建国前,较大商号多以自有闲房或租赁房舍,作为商品仓库。1954年,县百货公司始建仓
库16间。之后,县花纱布、土产和果品公司亦相继建起仓库。1970年,共有仓库3052平方米。1975年,
县五金交电公司、糖业烟酒公司、县供销合作社及基层供销社,均相继建设仓库。1985年,商业局系
统仓库面积15914平方米,供销社系统60882平方米,物资系统6911平方米,外贸系统3776平方米(不含
冷库)。
仓储管理 建国初期, 库内商品按类分区, 加高存放。之后,采取库内划区分排、排内分号储藏。
1970年,建立了商品出库、商品养护、查询索赔、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仓
储商品按区分类,分片包干。商品定位,按号存放,分层标量,实行帐、货、卡三对号。坚持把好商
品入库验收关、储存商品养护关、出库商品复核关。对烟、食糖、茶叶等商品,还采取密封、烘烤、
倒垛、 吸潮等保护措施。 1984-1985年, 县商业局连续两年被省商业厅授予“四好仓库”县称号。
1985年,商业部授予县百货公司“山东省创建四好仓库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