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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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污染 县内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煤炭燃烧排放的烟气、烟尘;工业生产排放的工艺尾气;机动车辆排放的有
害气体;生产水泥、石子等排放的粉尘。1985年,全县煤、油总耗量10.56万吨,根据耗能源测算,工业废气年排放
量7.23万标立方米;燃料燃烧废气年排放量7.04万标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年排放量1.1万标立方米。其中含氮氧化
物218.77吨,一氧化碳57.6吨,二氧化硫1374.52吨,烟尘671.5吨。全县各种机动车6000余辆,亦排放大量尾气。
水泥厂、石子厂、砖瓦厂共299家,年排放粉尘1.9万吨。
废水污染 污染源主要是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农村大量使用的农药。1985年,工业废水年排放量556万吨,其
中造纸工业废水134万吨,纺织工业废水8万吨,机械和化工业废水404万吨。工业废水中夹带大量有机物、悬浮物、
重金属等排入河流、海域,东村河、富水河污染尤甚。1980-1983年,全县每年平均使用农药854.54吨,其中有机
氯类农药占54%,有机磷类农药占46%。
废弃物污染 污染源主要是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等。年排放工业废渣15.6万吨;全县城区年排放生活垃圾2200
吨。
噪声污染 污染源主要是交通噪声、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噪声。交通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机动车辆,尤以
拖拉机的噪声为重,多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严重影响城区环境。工业噪声对工人及工厂周围的居民,均有不同程
度的影响。社会生活噪声,如喇叭、音响器材等的噪声,亦影响四邻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