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环境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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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设施 1978年以前,城区内环境卫生由各单位负责。1978年5月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所后,成
立了粪便管理专业队。人员按县城周围村庄大小和人口、地亩的多少分派,共29人。1979年又招雇13
名清洁工、8名垃圾清除工。1982年9月,在烟台地区爱国卫生评比中,海阳县城被评为镇容卫生第一
名。1985年,主要清洁工具有拖拉机5台、运粪车4辆,车斗7个,油罐、水罐各1个,汽油机1台;建粪
便发酵池14个,垃圾发酵池2个,占地6亩,投资4.3万元。
街道清扫 城区内由环卫工人清扫的街道有海政路、海阳路、虎山街、晶山街、龙山 街。定人
定路,分段包干,日扫两遍。人行道、小街巷由附近单位和居民清扫。
垃圾清运 1984年前,城区内垃圾无定时清运制度和固定堆放地点。1984年4月,环卫所在各主要
街道上设置垃圾、果皮箱55个,定点垃圾场8处。由清运工人分点定人定车,日积日清。各单位自行
设置的生产、生活垃圾箱238个,由各单位自行清运。
粪便处理 1985年,城区内有公共厕所331个,单户厕所61个,尿池55个。公共厕所由环卫工人包片、
包厕,定人员、定任务、定地点、定标准、定时间,保持日清。每月检查3次,实行奖罚制度。每年5
-10月份,坚持喷药除蝇灭蛆。粪便全部运至密封发酵池,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