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全民所有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4&A=1&rec=207&run=13

1949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仅有海阳县皮革厂1户,产值3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0.97%。“一
五”计划时期,逐年发展,1957年达11户,产值15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6%。1958年,10处县属
手工业生产社,转为国营工业,年末共有国营工业46户,职工19572人,产值52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
产值的75%。1960年增加到48户,产值118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2%。
1961年,开始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对国营工业实行“关、停、并、转”。经
过调整,1965年,国营工业仅剩14户,职工502人,产值58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4%。
“文化大革命”中,国营工业遭到破坏,产值仅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2%左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
1985年,全县有地方国营工业企业39户,职工6385人,总产值1072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