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人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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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县内私营工业独资居多,合股较少。清末,全县有个体手工业107处,从业者297人;民
国初年为397处,1148人;民国29年(1940年),增至1674处,3928人。日本侵略军侵入海阳后,工业几濒
绝境。
解放后, 在党和政府扶持下, 个体手工业得到恢复发展。1949年,有私营工业752处,从业人员
1368人,产值134.7万元。随着手工业合作社的发展,个体手工业逐年减少。私营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后,到1957年仅剩7户,从业人员42人,资本额1万元。工业总产值8万元。1958年,私营手工业全部转
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三年调整时期,个体手工业复兴。“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手工业受到严
格限制,所余寥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私营工业重获发展。1985年,全县有个体工业(含联办) 933户,工业总
产值199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