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林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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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队伍 1949年,招虎山林场吸收周围6个村,成立招虎山护林委员会,村成立护林小组,制
订护林制度和公约,封山育林,护林面积2万亩。1955年,全县167个乡建立起护林防火组织。农业合
作社和人民公社时期,多数农业社、生产大队,设立专职护林员,群众称为“看山”。少数大队成立
护林队(组),一般由3人以上组成,设队长或组长。
1963年,林木确权发证后,全县建立护林委员会136个,专职护林人员808人。28个大队在山上设
立看山户,400个大队制订了封山、开山制度。1974年,全县护林员达到1500人。
1976年,全县推广组织“五老”(老残废军人、老烈属、老退休干部职工、农村老干部、老贫下中
农)护林队伍。1980年,全县“五老”护林队伍发展到320个,护林队员1500余人。当年9月,县召开了
“五老”护林队员代表会议,与会310人,平均年龄70岁。会议表彰了31个先进“五老”护林队,29个
先进护林员。
自50年代起,县内还实行相邻村庄联合护林,成立联防护林组织。1956年,招虎山联防护林委员
会发展到14个村:东石兰沟、西石兰沟、迟家、儒家、北城阳、南城阳、邵家、沟于家、瓦埠庄、宅
子头、镐地、大庄、金银崮、柴岚崮等村。各村主要负责人参加,组成联防委员会,每年统一定期封
山、开山。1980年,徐家店公社老寨山林区联防护林组织成立,由公社、部队、姜家秋口、赵家秋口、
孙家秋口、刘家窑等6个单位,组成“双保”(保护山林、保护军事设施)领导小组,下设11个双保队,
保护山林面积7000亩。1982年1月10日,印发《秋口老寨山林区护林和保护军事设施有关规定》。
1982年,县林业局始设专职护林员,同时为东村、徐家店、凤城、盘石店四处公社林业站各配备
一名专职护林员。1984年,县林业局设立林政股,负责调查处理破坏林木的案件。
护林法规 1962年11月24日,县人民委员会颁发护林《布告》;1978年3月9日,县革命委员会颁发
《关于加强山林、树木保护管理的布告》;1980年9月25日,县人民政府颁发护林《通告》;1982年3
月20日,县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林业局联合发布《关于保护林木的通告》;1982年3月25
日,县工商局、林业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木材市场管理的通告》;1984年11月15日,县人民政府发
布《关于水土保持的试行规定》;1985年2月15日,县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林业
局联合发布《关于保护林木、发展林业的通告》。
县人民政府1980年9月25日《通告》规定:“全县统一规定从4月1日至11月1日为封山期,从11月2
日至来年3月31日为开山期”。在统一开山期内,各公社确定具体开山日期,每年实际开山期不超过
一个月。封山期内,规定了严格的奖惩条款。至1985年,每年封山护林面积均在30万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