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集体经营 资料库:海阳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海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article/13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article/13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农业合作化运动中, 原私有成片山岚, 全部折价入社。原有官山等,亦大部分给农业社经营。
1958年归人民公社所有后,陆续建起社办、队办林场。1960年,社队办林场12处,人员188人,占有林
地2.67万亩。1975年,县内再次兴起社队办林场高潮。1978年,社队办林场31处,人员508人,经营林
地10.6万亩。1984年进行林木确权发证工作,划出自留山,集体林地随之减少。1985年,集体占有林
地22.98万亩,占全县林地总面积的43.95%。其中,承包给林业专业户、重点户、林业队 (组) 经营者
20.36万亩。全县共有林业专业户、重点户2216个,其中承包面积100亩以上者200户;有林业联合体49
个,林业专业队、组120个,集体林场5处。有58个村,将山岚平均分配到户作“责任山”,面积1.98
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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