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私 营 资料库:海阳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海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article/12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4/section/1/article/12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6年土地改革前,县内林业用地,除寺庙所占林地及官山、学田等外,均为私人所有,大部分
集中在地主手中。土地改革时,将地主、富农占有的山林,分配给贫雇农经营,私营山林占全县林地
总面积的94.6%。
海阳县土改后各阶层占有山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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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    分   │    户    数    │   人    口   │    林地(亩)    │ 人均占有(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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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97883      │    475831    │     3174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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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  农    │     40971      │    192592    │     110732     │     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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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农   │     52051      │    257845    │     174165     │     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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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  农    │      2754      │    14967     │     10168      │     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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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主   │      1837      │     9251     │      3553      │     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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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土地    │      254       │     1068     │      793       │     0.74     ┃
┃    出租者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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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    它   │       16       │     108      │      947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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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有   │       -       │      -      │     1706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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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944-1950年,徐家店、郭城、发城、林寺、长沙堡、榆山等六个区,归牙前县。
    农业合作化后,自留地、茔地、村边、房前屋后零星树木仍归私有。少数农业县,在集体山岚内
划给社员少量树木,叫“自留树”。1963年,县内进行林木确权发证工作,规定高级社时确定给社员
的零星树木,仍归社员所有。1981年后,县内再次进行林木确权发证工作。1984-1985年,宅旁院内、
村内村边空闲地,由县府颁发林权证,划给农户的自留山,发给“自留山使用证”。1985年底,全县
708个村完成确权发证工作,共发证157559个,确权“四旁”植树隙地12497亩;有415个村划了自留山,
面积236240亩,占全县林地总面积的45.2%,共发证82476个,平均每户2.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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