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平整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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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梯田 本县属丘陵地区,自古即有垒砌、整修梯田的习惯。民国25年(1936年),县内梯田面
积达到78万亩。建国后,历年均坚持整修。到1959年,县内梯田面积突破100万亩。
1957年春,山东省人民政府于县内姜家山后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现场会,推广了姜家山后“外撅
嘴、里流水、水平沟、水簸箕、土堰改石堰”整修梯田的经验。县内整修梯田的标准提高,开始整修
“三合一”梯田,1962年,“三合一”梯田已达6.25万亩。
1963年,县委提出“全面规划、因地制宜、沟坡兼治、治坡为主、集中治理、连续治理”的方针,
在政策上规定“谁修谁受益”。1970年全国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后,全县掀起农田基本建设高潮,1971
年整修“三合一”梯田17.94万亩。
1975年起,全县对山、水、林、田、路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领导,集中劳力,冬春坚持整修。全
县划为十几个战区, 每年都有15-20万人上阵。1978年,县、社、队均有重点工程,实行“四统一”
(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施工、统一标准),连片干,一治一道岭,一治一座山。到1985年,全县
共整修“三合一”梯田40.42万亩。
建造坝头地 县内沟夼纷歧,历史上就有闸谷坊、建造坝头地的习惯。民国25年(1936年),全县
共有坝头地2.53万亩。建国后,坝头地逐年增加。1957年发展到3.89万亩。1963年,县委在政策上规定:
“闸坝头、 新扩大的耕地, 自受益年起,三至五年不计征购”,调动了群众修建坝头地的积极性。
1980年,全县坝头地达到4.13万亩。
整修泊地 全县平原耕地,共8.4万亩,除盐碱、涝洼地外,余者从1975年起,进行了统一规划,
开始综合治理。各公社首先调整了社队之间的插花地,然后按园田化要求,划片割方,道定向,河定
线,排灌、田、林、路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