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全县有耕地88.8万亩。1936年(民国25年),全县有耕地114.3万亩,平均每人占有3.9亩。1949年增至123.9万亩,平均每人3.2亩。1951年后,由于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和城乡建房等项占地,致耕地面积逐年减少,1959年,全县共有耕地104.4万亩,平均每人2.3亩。到1985年全县耕地面积减少为90.91万亩,加之人口增长因素,平均每人仅有耕地1.4亩,比1959年减少近1亩;比1949年减少1.8亩。
县内耕地质量较差,大部分耕地有薄、瘦、粗、漏、不耐旱的特点,不易高产稳产。全县无一级土地。二级地10.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1.35%;三级地13.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4.87%;四级地46.4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51.02%;五级地20.71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2.76%。
自50年代合作化时期,县内对山丘岭地进行了一些深翻、深刨和整修地堰的治理。1964年,学习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整地改土经验,在全县掀起了整修丘岭梯田(时称大寨田)热潮。整地标准要求活土层达到30厘米以上,地面平整,里有沟,外有堰,旱能灌,涝能排。是年,全县整修梯田6万亩。至1975年,整修43.11万亩,到1978年,达到48.62万亩。
整地改土之举,对改良土壤,蓄水、灌溉,便于耕作,提高产量,收到了明显效果。但有不少大队在整地改土中,存有搞形式主义,“大兵团作战”,或盲目劈山造田,打乱土层等弊端,尤对沿河两岸河滩地的改造,虽然扩大了一些耕地面积,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毁林造地,破坏生态平衡的现象。1980年后整地活动渐停止。
山区梯田
1983年土地承包后,广大粮农为获得经济效益,积极投工施肥,精耕细作,涵养土地。但1984年后,由于化肥短缺和粮价偏低等原因,部分粮农存有不愿投工施肥的倾向,致许多土地缺氮,大面积缺磷、缺钾和有机质,土地养份含量偏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