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 历史上,县内医药皆属私人经营。部分药品由小贩从外地贩运而来,药品价格混乱,有“黄金有价药无价”之说。1943年,兵山区医药合作社和白洋区医药合作社建立后,经营部分药品,并明码标价。自1951年始,由各医药部经营药品,百货公司兼营少量药品。1956年1月,县供销合作社成立药材经理部,经营中药材和中成药业务。9月,成立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栖霞县公司,医药市场始由国家统一管理,医药商业实行三级批发。10月,为方便基层医疗单位购药,委托臧家庄、桃村两处供销社医药部代批发,基层供销社设立医药专柜。1958年接受西药经营业务,始中西药兼营,并成立县药材公司桃村经营组、臧家庄经营组,开展医药批发业务。在县城设立药品零售门市部,零售部分药品。1959年在苏家店设立代批发点。1973年,全县基层卫生院皆开展医药代批发业务,以直接供应农村合作医疗室用药。1978年3月,县药材公司杨础经营组成立。
1956年9月,县药材公司成立之初,医药货源无定点供应,靠业务人员外出到烟台、青岛、潍坊、莱阳等地组织进药。1958年3月,莱阳医药分公司成立后,始从莱阳进药。1960年后,每年按预报计划,从烟台医药站、药材站、医疗器械站组织进货。少量紧缺药品则组织业务人员到外地进货。1983年后,医药经营放开,采取多渠道组织药源,有的从制药厂直接进药。
1985年底,县药材公司经营医药、器械品种达3994种。其中西药1231种,中药898种,中成药883种,医疗器械982种。
药政 建国前,没有药政管理机构。1953年后,县卫生科分工1名科员兼职负责药政工作。主要监督、检查全县医用药品的生产、供应、使用;检查和取缔伪劣医药用品;检查、监督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游医药贩等。1979年,县药品检验所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管理法》对全县的中西药品的质量和中西药的加工、制造等进行检验监督和审查管理工作。并对麻醉药品、毒药、限制药品等进行监督管理,以及对全县医疗单位的药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1980年,对全县医疗单位制剂室进行检查整顿。年底,全县共有12个制剂室因不具备制药条件,令其停产。1982年9月,县药品检验所在全县医疗单位及县药材公司清理收缴127种淘汰药品。至1983年底,全县共销毁淘汰药品价值约12万余元。1984~1985年,全县清查伪劣药品20余种,收缴后集中处理。
第三节 药品经营、药政
药品经营 历史上,县内医药皆属私人经营。部分药品由小贩从外地贩运而来,药品价格混乱,有“黄金有价药无价”之说。1943年,兵山区医药合作社和白洋区医药合作社建立后,经营部分药品,并明码标价。自1951年始,由各医药部经营药品,百货公司兼营少量药品。1956年1月,县供销合作社成立药材经理部,经营中药材和中成药业务。9月,成立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栖霞县公司,医药市场始由国家统一管理,医药商业实行三级批发。10月,为方便基层医疗单位购药,委托臧家庄、桃村两处供销社医药部代批发,基层供销社设立医药专柜。1958年接受西药经营业务,始中西药兼营,并成立县药材公司桃村经营组、臧家庄经营组,开展医药批发业务。在县城设立药品零售门市部,零售部分药品。1959年在苏家店设立代批发点。1973年,全县基层卫生院皆开展医药代批发业务,以直接供应农村合作医疗室用药。1978年3月,县药材公司杨础经营组成立。
1956年9月,县药材公司成立之初,医药货源无定点供应,靠业务人员外出到烟台、青岛、潍坊、莱阳等地组织进药。1958年3月,莱阳医药分公司成立后,始从莱阳进药。1960年后,每年按预报计划,从烟台医药站、药材站、医疗器械站组织进货。少量紧缺药品则组织业务人员到外地进货。1983年后,医药经营放开,采取多渠道组织药源,有的从制药厂直接进药。
1985年底,县药材公司经营医药、器械品种达3994种。其中西药1231种,中药898种,中成药883种,医疗器械982种。
药政 建国前,没有药政管理机构。1953年后,县卫生科分工1名科员兼职负责药政工作。主要监督、检查全县医用药品的生产、供应、使用;检查和取缔伪劣医药用品;检查、监督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游医药贩等。1979年,县药品检验所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管理法》对全县的中西药品的质量和中西药的加工、制造等进行检验监督和审查管理工作。并对麻醉药品、毒药、限制药品等进行监督管理,以及对全县医疗单位的药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1980年,对全县医疗单位制剂室进行检查整顿。年底,全县共有12个制剂室因不具备制药条件,令其停产。1982年9月,县药品检验所在全县医疗单位及县药材公司清理收缴127种淘汰药品。至1983年底,全县共销毁淘汰药品价值约12万余元。1984~1985年,全县清查伪劣药品20余种,收缴后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