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防治 建国前,视麻风病为不治之症,麻风病患者在肉体上受病害摧残,在精神上受社会歧视,生活凄苦。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麻风病的防治工作。1955年,县卫生科组织医务人员,在全县开展麻风病调查工作,共查出麻风病人642人。1958年冬,将354名病人统一集中到3个麻风病防治点予以治疗,医药费全部由国家报销,生活上给予一定的补助。1971年12月后,麻风病的调查防治归县皮肤病防治所负责,每年开展一次麻风病线索调查。1973年,在“四病”(肺炎、肺结核、疟疾、麻风)普查中,查出疑似麻风病人66名,经皮肤病防治所确诊30名病人入麻风点治疗。1983年11月,烟台市皮肤病防治院在栖霞组织历时一月余的麻风病线索调查。1984年春,县卫生局组织医务人员分成3个调查队,开展麻风病普查工作。至1985年,全县共发现麻风病人1104名,治愈889名,除死亡及迁出的麻风病人外,尚有现症麻风病人46人,入麻风病点治疗34人。
著名防治麻风病专家马海德来栖霞考察
肺结核防治 肺结核俗称“肺痨”。建国前,县内染病者较多,且无特殊疗法,多数人只能坐待毙命。建国初期,县卫生部门组织医务人员,宣传肺结核病的防治方法。1960年春,县卫生局组织医务人员首次开展肺结核病的普查工作,随后在臧家庄、城镇试办两所结核病疗养院,将肺结核病人集中隔离治疗。1961年,因资金不足解散,病员全部回家。1971年,在烟台专区肺结核病防治院的协助下,县卫生防疫站组织医务人员,在庙后公社对15岁以上的人群进行肺结核病普查,共发现肺结核病人153名,患病率为1.34%。1976年县卫生防疫站对12个公社的2473人做了可疑线索调查,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532人,予以登记造册,拟定治疗方案。1977年3~6月,县卫生局抽调37名医务人员,组成9个调查组,对全县15岁以上人群进行了肺结核病大普查,受查率为92.8%,查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520余人。至1977年底,全县共有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348名。1978年春,县分院、卫生院成立防痨组,设立防痨门诊,开展治疗肺结核病工作,并建立肺结核病人家庭病床和病历档案,定期到医院复查。1981年,全县有肺结核病人1427人。对部分病人开展全监化疗,科学治疗肺结核病人。1985年全县肺结核病人经过系统治疗,剩有病人486人,控制了蔓延传播。
精神病防治 1977年以前,县境内精神病人,一般是到莱阳精神病防治院诊治。1978年,县卫生局派出医务人员,到莱阳精神病防治院进修学习。8月,在松山分院设立了精神病科。1979年12月,在莱阳精神病防治院医疗队的协助下,县卫生局组织举办了3期精神病防治学习班,对部分医务人员进行精神病防治知识训练。县医院、卫生院分期对农村医生进行了常见精神病防治知识培训。1980年3月,松山精神病科建成门诊和病房,开始诊治精神病人。县社队三级精神病防治网基本形成。对不能入院治疗的精神病人,由县分院、卫生院分管精神病防治的防疫医生建立家庭病床,设立病历档案,由乡村医生负责送药,进行系统治疗。松山分院精神病科定期派医生巡诊指导。1985年,全县累计建立精神病家庭病床248张。松山精神病科共设有床位32张,门诊年诊治病人1030人次,收住院病人91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