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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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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民国9年),栖霞县设有通俗讲演所1处。1930年,改为县立民众教育馆,旨在启发民智,改良风俗。并广设民众夜校、妇女半日学校。至1932年(民国21年),全县共设立民众夜校35个,在校学生共2532人。入学者一般为失学的男女青年,修业期限为6个月,课程设有党义常识、珠算、民众千字课本等。
1935年(民国24年),在乡村举办旨在扫除文盲的短期小学。7岁以上至16岁以下的男女儿童及少年,凡未进入普通学校学习者,皆入短期小学学习。短期小学一般为联村办,实行半日制或二部制,学期1年,课程设置有识字、算术等。教师还定期向民众讲解有关农业知识。1937年(民国26年),办过几期女子短期小学。至次年共举办短期小学40余期。
1940年10月,设立战时民众教育馆,并设立了民众学校。至次年,全县共设立民众学校778所,学生共23240人。
1941年,解放区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农民业余文化教育,凡未进全日制学校读书的青年,皆参加夜校学习;女青年参加午间妇女识字班,教师一般为全日制学校的教师兼任。1949年7月,栖东县设有民校34所,入校人数949人;妇女识字班72个,参加人数1757人;学习组6个,参加人数101人。栖霞县设有民校20所,参加人数1619人;妇女识字班72个,参加人数2561人;学习组9个,参加人数48人。
1952年,栖霞县和栖东县人民政府,皆成立扫盲办公室,举办“速成识字班”,经试点后面上推广。据栖霞县二区林家亭、小庄、南七里庄、南石岔、槐树底等5个乡试点调查,青壮年人口数为2558人,其中文盲数为1940人,占75.84%;半文盲数为345人,占13.48%。参加冬学速成识字班人数为1403人,占54.85%。
1955年,乡村民校试设初中班,教授初中课程。并组织学校教师、学生分片包户、上门教学,开展全县性扫盲活动。1956年,在全县957个自然村中,有928个村开展扫盲活动,参加扫盲人数1.65万人。1958年秋,全县再次开展扫除文盲活动。1959年底,全县14至40周岁的共13.31万人,摘去文盲帽子的达10.94万人,占82.2%。
1959~1961年,乡村民校停办。1962年渐恢复,除学习文化外,还开设技术课。庙后公社祝家夼村,办起政治、文化、技术三结合教育的常年民校。1962年12月,全县共设有民校743所,入学人数30055人。其中儿童识字班1119人,扫盲班6136人,业余小学9558人,业余初中9299人,业余高中56人,业余初等技术班(会计班1749人,果林技术班501人,畜牧技术班28人,农业技术班1609人)3887人。
1964年,在全日制小学里附设工读小学,组织失学的学龄儿童入学学习。分早班、午班。1966年,全县共设立工读小学804所,入学学生1.12万人。
1966年1月,全县共有民校886所,入学学员4.65万人。其中扫盲班6924人,业余小学班1.03万人,业余初中班1.08万人,业余高中班169人,业余初级技术班2553人,业余中级技术班280人,政治班1.54万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民业余学校全部停办。1972年渐恢复,但改为“政治夜校”,成为政治活动和政治学习场所。
1975年,根据山东省统一部署,再次开展全民性扫除文盲突击活动。至8月,全县共办扫盲班383个,参加学习人数1.17万人。
1978年后,农民业余文化教育由单纯的文化学习转向技术学习。1980年9月,全县有农民业余中等技术学校61所,学员2749人;农民业余中学18所,学员465人;农民业余初等学校36所,学员810人。1983年12月,全县共有农民业余中学90所,学生7500人。
1983年秋至1984年底,采取由教师发动学生当小先生,包教到人的识字方法。全县14至40周岁属文盲者共7485人。经过扫除文盲工作,7450余人基本脱盲,经烟台市检查验收,达到无文盲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