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的调动主要是根据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以地区为主,就近分配;分别轻重缓急,保证重点;以内部调配为主,兼顾职工生活和专业对口;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不能调入全民所有制企业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调动。
余缺调动 1956~1966年,职工余缺调动,是在劳动计划指标控制下进行,无上级调动手续和计划部门手续,劳动部门不予办理。“文化大革命”期间,余缺调动失去控制。1978年后,职工余缺调动按照国务院和劳动部门的规定执行。
夫妻分居两地调动 建国后,县劳动部门从有利于生产建设的需要出发,先后解决了部分职工夫妻分居两地的问题。1968年遵照山东省劳动局的规定,停止调动。1973~1978年,县劳动局执行烟台地区每年下达的调入指标。
1980年根据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联合发布的文件精神,逐步解决职工夫妻分居两地的调动问题,由县劳动局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转业干部家属调动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县劳动部门结合人事、民政部门,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进行妥善安置。转业干部家属系全民职工的,安排到全民所有制企业;系集体职工的,安排到集体所有制企业,并尽可能分配在其爱人所在地。
其它调动 主要是为因工作需要和照顾工人个人或家庭有实际困难的调动,特别是对老、弱、病、残、孤、寡等等。劳动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逐步给予解决。1982年11月,根据烟台市劳动局的规定,对科技干部的家属也做了适宜的调动。
第二节 调配调动
工人的调动主要是根据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以地区为主,就近分配;分别轻重缓急,保证重点;以内部调配为主,兼顾职工生活和专业对口;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不能调入全民所有制企业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调动。
余缺调动 1956~1966年,职工余缺调动,是在劳动计划指标控制下进行,无上级调动手续和计划部门手续,劳动部门不予办理。“文化大革命”期间,余缺调动失去控制。1978年后,职工余缺调动按照国务院和劳动部门的规定执行。
夫妻分居两地调动 建国后,县劳动部门从有利于生产建设的需要出发,先后解决了部分职工夫妻分居两地的问题。1968年遵照山东省劳动局的规定,停止调动。1973~1978年,县劳动局执行烟台地区每年下达的调入指标。
1980年根据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联合发布的文件精神,逐步解决职工夫妻分居两地的调动问题,由县劳动局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转业干部家属调动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县劳动部门结合人事、民政部门,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进行妥善安置。转业干部家属系全民职工的,安排到全民所有制企业;系集体职工的,安排到集体所有制企业,并尽可能分配在其爱人所在地。
其它调动 主要是为因工作需要和照顾工人个人或家庭有实际困难的调动,特别是对老、弱、病、残、孤、寡等等。劳动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逐步给予解决。1982年11月,根据烟台市劳动局的规定,对科技干部的家属也做了适宜的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