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章 信访 资料库:栖霞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栖霞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section/2/article/42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section/2/article/42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初,县委、县政府由秘书兼管信访;乡镇由秘书、文书或民政助理兼管信访。其主要工作多集中在民政、公安部门,信访内容比较单纯,越级上访者较少。
    自60年代以后,信访起数增加,信访内容亦见复杂。以1977年为例,全年5444起信访的分类情况是:优抚救济与工资福利2002件;民事纠纷1118件;揭发干部缺点错误735件;有关农村经济政策303件;揭发坏人坏事203件;关于人的处理113件;批评和建议118件;关于成份问题241件;其它性质611件。
    1978年,依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组成由一名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委和县政府两办公室、民政局、工业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和农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信访领导小组;公社由党委书记、常委包片,狠抓大案积案的处理。在7~10月份的短时期内,使93%的积案得到了解决,同时处理了新案1165件。1979年,县委领导人即亲自接访1163人次,经县委亲自处理的信访达1182件。
    此后,县委作出《关于各机关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分工的暂行规定》,指出,除需要直接向县委反映的重大问题,县委领导指示交办的问题和无主管业务部门等三类信访案件外,其余信访责成29个主管部门分工主管和妥善处理。
    自80年代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牵涉经济政策的信访明显增加。1980和1981年,县委、县政府先后成立信访科。1985年,两信访科合并,配备主任1名,工作人员7名。各乡镇均设信访接待室,共聘任61名离退休干部,作专职信访工作,形成乡(镇)、工作片、村三级信访网,县纪律检察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的来信来访,由信访组或兼职信访干部接访和处理。各乡镇和各部门的信访组均接受县委信访科的业务指导。
    表 18—13 1971~1985年全县信访统计表
━━━━━━━┳━━━━━━━┳━━━━━━━┳━━━━━━━━━━━
项目 数字 年份┃  信访起数    ┃    处理起数  ┃处理占全部信访百分比
━━━━━━━╋━━━━━━━╋━━━━━━━╋━━━━━━━━━━━
    1971      ┃    1639      ┃    1239      ┃    75.6
━━━━━━━╋━━━━━━━╋━━━━━━━╋━━━━━━━━━━━
    1972      ┃    6873      ┃    5899      ┃    85.8
━━━━━━━╋━━━━━━━╋━━━━━━━╋━━━━━━━━━━━
    1973      ┃    6840      ┃    5628      ┃    82.3
━━━━━━━╋━━━━━━━╋━━━━━━━╋━━━━━━━━━━━
    1974      ┃    7007      ┃    6094      ┃    87.0
━━━━━━━╋━━━━━━━╋━━━━━━━╋━━━━━━━━━━━
    1975      ┃    6400      ┃    5726      ┃    89.5
━━━━━━━╋━━━━━━━╋━━━━━━━╋━━━━━━━━━━━
    1976      ┃    749       ┃    622       ┃    83.0
━━━━━━━╋━━━━━━━╋━━━━━━━╋━━━━━━━━━━━
    1977      ┃    5444      ┃    4895      ┃    89.9
━━━━━━━╋━━━━━━━╋━━━━━━━╋━━━━━━━━━━━
    1978      ┃    9466      ┃    9257      ┃    97.8
━━━━━━━╋━━━━━━━╋━━━━━━━╋━━━━━━━━━━━
    1979      ┃    487       ┃    414       ┃    85.0
━━━━━━━╋━━━━━━━╋━━━━━━━╋━━━━━━━━━━━
    1980      ┃    9016      ┃    8809      ┃    97.7
━━━━━━━╋━━━━━━━╋━━━━━━━╋━━━━━━━━━━━
    1981      ┃    4868      ┃    4802      ┃    98.6
━━━━━━━╋━━━━━━━╋━━━━━━━╋━━━━━━━━━━━
    1982      ┃    4620      ┃    4523      ┃    97.9
━━━━━━━╋━━━━━━━╋━━━━━━━╋━━━━━━━━━━━
    1983      ┃    4693      ┃    4630      ┃    98.7
━━━━━━━╋━━━━━━━╋━━━━━━━╋━━━━━━━━━━━
    1984      ┃    4011      ┃    3965      ┃    98.9
━━━━━━━╋━━━━━━━╋━━━━━━━╋━━━━━━━━━━━
    1985      ┃    3439      ┃    3410      ┃    99.2
━━━━━━━┻━━━━━━━┻━━━━━━━┻━━━━━━━━━━━  
    注:1976年缺公社信访数据;
    1979年仅据纪委统计数字。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