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救助 清以前,县内遇特大灾年,偶有蠲免田赋或“缓征”、“赈济”之举,个别开明富户亦有煮粥施食者,以扬善名,然均不足以解救民困。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非常关心群众生活。1949年7月,县内遭十二级台风袭击,使当年粮食减产200万公斤,继之以1950年的春旱,全县断粮者达4万人。台风成灾的当年,北海专署即拨给栖霞、栖东救济粮共18.5万公斤,又贷放花生米15万公斤交与群众加工。次年,两县政府又发放救济粮87万公斤,贷款粮70万公斤,救济盐1.25万公斤以及大批菜、豆、麦、地瓜种子。
建国后到1985年,县内出现各种自然灾害(水、旱、风、雹、虫)比较严重的还有1954、1960、1965、1979和1985等年份,均给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每次重大灾情发生后,政府立即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组成救灾领导班子。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恢复生产。对重灾区拨发救济粮、救济款;增加统销粮和贷款;捐赠棉衣、棉絮和调拨种子、化肥、农药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历年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总额为220万元以上。
生产自救 开展“生产自救”,是党和政府领导广大群众战胜自然灾害的一贯方针。1949年十二级风灾后,仅栖东范围内即利用推进社提供的种子、资金,在受灾毁禾的土地上改种萝卜2.15万亩,以菜代粮;冬季,又发动开豆腐坊60个,粉坊50个,砖瓦窑133个,组织编席450户,支持搞运输者340余人,以增加收入。
1950年春,全县人民响应政府“生产不荒一亩地,救灾不饿死一个人”的号召,深刨地183.9万多亩,种早熟作物2.25万亩,种早熟菜1.13万亩。并从油坊、粉坊、木炭窑、砖瓦窑和织布、织花边、剥花生皮等各项副业中增加了收入,顺利地渡过了灾荒年。
60年代初的3年经济困难期间,县委、县政府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为解决口粮不足,全县用于加工代食品的劳力达4.5万人次。在生产中,针对栖霞山区适宜种地瓜的特点,1962年地瓜种植面积由1960年的28.8万亩扩大到31.73万亩,总产量达4993万公斤,比1960年增加2330万公斤,使农民生活迅速得到好转。
1985年7月和8月,县内连续遭到两次狂风和冰雹的袭击,大面积农作物和果品受重灾。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干部分赴23处乡镇指导救灾。全县抽调180余人分别去北京、天津和济南等地联系落果销售业务;同时组织了50多个收购点收购落果,10个果品厂日夜加工水果罐头,以此弥补了因灾减收损失。
互助互救 1950年,在生产救灾中,全县开展有息借贷的村有240个,开展自由借贷的村504个,互借粮食数额达6.5万余公斤。
1958年,全县机关干部和教师、工人踊跃捐献寒衣8400件。并从是年起,开展积干菜运动达数年之久。至1965年,全县曾以2912万公斤干菜支援了兄弟省、县的灾区群众。
1973年9月9日,铁口公社陈家疃暴雨成灾,冲毁道路,淹没村庄。闻讯后,桃村公社党委负责人当即带领70多部马车运去石料155方。大庄头、臧家庄、亭口、唐家泊等邻近公社也分别送去石灰100吨,水泥3吨,高粱秸3吨和堲坯等其它建筑物料,于短期内为该村26户社员盖房89间。
1975年夏,县境内雨、雹为害,9个公社被打毁房屋20750间。其中以苏家店、寺口、小庄3处公社最为严重。随后,桃村公社支援大瓦17汽车,铁口公社派出瓦工28名。而受灾较重的观里公社,也组织8台拖拉机,10辆大卡车,满载水泥、化肥等物资支援小庄、寺口两社重灾区。
在历次救灾活动中,县直有关部门、厂矿、企事业单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栖霞部队,均以物资、车辆或人力救济灾区群众,并对受灾群众进行慰问。
第一节 生产救灾
国家救助 清以前,县内遇特大灾年,偶有蠲免田赋或“缓征”、“赈济”之举,个别开明富户亦有煮粥施食者,以扬善名,然均不足以解救民困。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非常关心群众生活。1949年7月,县内遭十二级台风袭击,使当年粮食减产200万公斤,继之以1950年的春旱,全县断粮者达4万人。台风成灾的当年,北海专署即拨给栖霞、栖东救济粮共18.5万公斤,又贷放花生米15万公斤交与群众加工。次年,两县政府又发放救济粮87万公斤,贷款粮70万公斤,救济盐1.25万公斤以及大批菜、豆、麦、地瓜种子。
建国后到1985年,县内出现各种自然灾害(水、旱、风、雹、虫)比较严重的还有1954、1960、1965、1979和1985等年份,均给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每次重大灾情发生后,政府立即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组成救灾领导班子。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恢复生产。对重灾区拨发救济粮、救济款;增加统销粮和贷款;捐赠棉衣、棉絮和调拨种子、化肥、农药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历年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总额为220万元以上。
生产自救 开展“生产自救”,是党和政府领导广大群众战胜自然灾害的一贯方针。1949年十二级风灾后,仅栖东范围内即利用推进社提供的种子、资金,在受灾毁禾的土地上改种萝卜2.15万亩,以菜代粮;冬季,又发动开豆腐坊60个,粉坊50个,砖瓦窑133个,组织编席450户,支持搞运输者340余人,以增加收入。
1950年春,全县人民响应政府“生产不荒一亩地,救灾不饿死一个人”的号召,深刨地183.9万多亩,种早熟作物2.25万亩,种早熟菜1.13万亩。并从油坊、粉坊、木炭窑、砖瓦窑和织布、织花边、剥花生皮等各项副业中增加了收入,顺利地渡过了灾荒年。
60年代初的3年经济困难期间,县委、县政府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为解决口粮不足,全县用于加工代食品的劳力达4.5万人次。在生产中,针对栖霞山区适宜种地瓜的特点,1962年地瓜种植面积由1960年的28.8万亩扩大到31.73万亩,总产量达4993万公斤,比1960年增加2330万公斤,使农民生活迅速得到好转。
1985年7月和8月,县内连续遭到两次狂风和冰雹的袭击,大面积农作物和果品受重灾。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干部分赴23处乡镇指导救灾。全县抽调180余人分别去北京、天津和济南等地联系落果销售业务;同时组织了50多个收购点收购落果,10个果品厂日夜加工水果罐头,以此弥补了因灾减收损失。
互助互救 1950年,在生产救灾中,全县开展有息借贷的村有240个,开展自由借贷的村504个,互借粮食数额达6.5万余公斤。
1958年,全县机关干部和教师、工人踊跃捐献寒衣8400件。并从是年起,开展积干菜运动达数年之久。至1965年,全县曾以2912万公斤干菜支援了兄弟省、县的灾区群众。
1973年9月9日,铁口公社陈家疃暴雨成灾,冲毁道路,淹没村庄。闻讯后,桃村公社党委负责人当即带领70多部马车运去石料155方。大庄头、臧家庄、亭口、唐家泊等邻近公社也分别送去石灰100吨,水泥3吨,高粱秸3吨和堲坯等其它建筑物料,于短期内为该村26户社员盖房89间。
1975年夏,县境内雨、雹为害,9个公社被打毁房屋20750间。其中以苏家店、寺口、小庄3处公社最为严重。随后,桃村公社支援大瓦17汽车,铁口公社派出瓦工28名。而受灾较重的观里公社,也组织8台拖拉机,10辆大卡车,满载水泥、化肥等物资支援小庄、寺口两社重灾区。
在历次救灾活动中,县直有关部门、厂矿、企事业单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栖霞部队,均以物资、车辆或人力救济灾区群众,并对受灾群众进行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