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 民兵组织建立初期,武器多为大刀长矛和土枪土炮,后来逐渐发展到拥有手榴弹、地雷、步枪、机枪和小炮。其武器来源有四:政府和军队发给和奖给;捐款购置;设厂自制;从战斗中缴获。至1942年前后,一些村团部的武器装备已经相当可观,如纸房村50余名民兵,拥有步枪27支,轻机枪1挺,掷弹筒2个,迫击炮1门;草铺村37名民兵拥有步枪10支;石字线民兵14名,有步枪8支。栖霞县武委会所办小兵工厂,除修理武器外,每个月可造出步枪数十支。
抗日战争中我军使用的弹药
1946年5月,栖霞子弟兵团1344人有枪1000支左右。1950年栖东民兵有长短枪1322支,土枪4944支,栖霞民兵有步枪1385支,土枪4448支。1951年栖霞、栖东民兵分别装备机枪3挺和4挺,步枪亦有所增加。
自60年代迄今,民兵的武器装备不断改善,除步枪、冲锋枪而外,在一部分乡镇配备有轻型火炮和高射机枪。为便于妥善保管,民兵武器平时多集中于县、乡两级武装部。
训练 抗日战争期间,民兵训练的指导思想是“从战争中学习战争”,训练内容含军事训练和政治训练两方面。县团部设政治委员,区团部设政治教导员,村团部设政治指导员,负责对全体民兵进行人民武装的性质,战争形势与任务、立功创模等教育。军事训练的内容有侦察、警戒、防空救护、射击、战斗动作、游击战术等。训练一般以村为单位进行,区团部则不定期组织集中训练。在时间安排上,多为农闲季节。
1943年的“五·四”青年节和“八·一”建军节,栖东人武部两次组织“青抗先”大检阅,后者,举办于牙山根据地之巨夼村,集中受检阅的民兵达1200人。
建国后,民兵训练逐步走向正规化,每年对民兵骨干进行一次有计划的训练,由县人民武装部调训部分民兵连长;由公社(乡镇)人武部集训机枪、火炮手、通讯、侦察等专业兵。县城和桃村镇等有驻军的地区,常由驻军协助对民兵进行制式教练和射击训练。1964年民兵大比武中,涌现出一批民兵先进人物。郝家楼大队民兵一个班同桃村、蛇窝泊、大柳家、杨础等公社的射击手、爆破手共20人出席了烟台军分区的比武大会,17岁的女民兵李文英取得200米人头隐显靶三发三中的优异成绩,并获得了奖状和奖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