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预备役、预备役部队 资料库:栖霞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栖霞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section/2/article/38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section/2/article/38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自1955年以来,根据兵役法规定,县内对未被征集服现役的适龄青年以及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士兵或军官,进行士兵预备役或军官预备役登记,并实施规定的训练,以备随时参军参战,保卫祖国。在“文革”期间,预备役登记一度中断,至1979年恢复登记。据1983年统计,全县有经过军事训练的兵员对象11000人,其中登记服预备役者6000人。 1984年5月21日,全县以退伍、转业军人和适龄青年共3000余人组建成烟台预备师步兵第三团和师直工兵营。其营以上干部由现役军人担任;连、排干部从退伍军人或其他民兵中选任。预备役部队完全采用军队编制,平时不脱离生产,定期进行集结和训练,在国家需要时,可立即集结执行战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