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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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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的统战工作,主要是团结和调动一切进步力量,为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1939年9月,北海地委统战部部长王仁三,于栖霞县小徐家村组织召开了苏家店周围村庄的上层民主人士和乡、村长会议,酝酿成立了栖霞县联合行政办事处。民主选举了思想较进步的原国民党政府四区区长刘维和为主任,国民党员(当地有影响人士)潘香圃为副主任,中共党员孙加俐被委任为政治指导员。联合办事处建立后,积极活动,召开各种会议,广泛宣传《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教育干部群众坚定抗战必胜信念,建立乡、村政权组织,为栖霞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奠定了基础。1939年底,组织成立了以刘维和为参议长、开明士绅韩玉琪和共产党员刘华团为副参议长的县参议会。
1942年3月,中共栖霞县委统战部成立。1944年12月日军逃离栖霞后,对敌伪人员进行教育训练,宣传党的政策,改造了大批敌伪人员,孤立了顽固派。1945年3月,对赵保原部之逃兵实行宽大政策,凡向政府悔过自新者,不加任何处理。1947年7月30日,栖霞县人民政府发布指示,对被斗争的地主、恶霸仍留给必要的土地;对表现较好的汉奸、匪特予以鼓励,使其改邪归正。1949年,公安部门妥善安置逃归的地主、恶霸、散游人员,加强政策教育,使其安心生产。
建国后,历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大会均吸收爱国民主人士参加。1957年,对表现较好的地、富、反、坏分子规划入社和评审摘帽,给予出路。“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战工作遭破坏,一些统战对象受打击、迫害。1970年,县委宣传部设有侨务干事兼做统战工作。1978年7月,县政府设立了侨务办公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统战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根据党的各项统战政策,广泛开展了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认真落实了如下方面的政策。
改正错划右派 1979年,按照中央55号文件精神,对错划的188名右派,逐一复查改正。其中安置工作的56人,办理退休手续50人。同时,对因“右派”言论受处分或株连者,全部予以纠正。1984年,根据省委指示精神,对留有“尾巴”的予以彻底纠正。1985年,又组织力量解决错划右派亲属子女等遗留问题。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自1979年开始,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受打击的154名知识分子平反冤假错案,恢复名誉。同时,对知识分子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适当照顾,使用上有职、有权,充分发挥其智慧才干。对符合条件的各类科技人员,经考核给予晋升或确定技术职称。自1980~1985年底,共发展优秀知识分子入党645名;提拔到科局级领导岗位任职的64名;审定了各类科技人员职称1363人;为知识分子家属办理农转非1484名;为327户农转非家属解决住房23225平方米;为1758名知识分子进行了查体;为179人解决了夫妻两地分居困难;为29人解决了专业不对口问题;为152名农转非后的配偶和超龄子女安排了工作。
落实台属台胞政策 全县共有居台同胞695户,1095人。其在县内亲属2235户,8159人。对台胞亲属多方关怀照顾,宣传“一视同仁,不得岐视”的政策,先后选举台胞亲属7人为县政协委员、县人大代表。热情真诚的对台工作,沟通了台胞与家乡的联系。自1980年到1985年底,已有64户台属与台胞建立了信汇联系,台胞回家乡观光的有29人次。
落实侨务政策 全县居外华侨共有541户,2681人,在县内的亲属946户,4350人;移居港澳的同胞328户,1550人,在县内的亲属800户,3200人;外籍华人123户,620人,在县内的亲属236户,1095人。几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对以前受审查、株连的人都按政策做出了正确结论;清退落实了“文革”中被查抄的物资、房屋;热情接待回乡探亲的侨胞,妥善安置回乡定居的华侨。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有影响的归侨、侨眷,在人大、政协、侨联组织中给予适当安排,有42名年富力强、德才兼备者被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吸收为中共党员的35人,加入共青团的76人,参军的13人,升入大中专院校的17人,担任国家干部和就业的50人。一系列的侨务政策,激发了侨胞热爱祖国建设家乡的积极性。1984年,香港同胞张伯瑞捐赠人民币10.9万元,建起高标准的“燕地小学”校舍。香港同胞宫培兰,几年来为家乡赠送了卧车、拖拉机、彩电、冰箱、照相机等贵重物品,捐人民币2万元,又于1985年投资40万港币购置进口设备,与栖霞合资兴办“栖霞县华荣服装厂”,安置260余名归侨、侨眷子女入厂做工。据1985年统计,全县共有362户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与家乡亲人建立了通信和邮寄外汇联系。
此外,落实了宗教政策和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安排基督教徒为县政协委员的1人;对73名投诚起义人员颁发了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