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废”状况 据1984年统计,县内共有半吨以上锅炉139台,其中0.5吨锅炉10台,1吨锅炉45台,2吨锅炉59台,4吨锅炉21台,6.5吨锅炉1台,10吨锅炉3台;工业炉窑950座;茶水炉108台。每年平均烧煤约20万吨,燃烧排放煤气约15亿标立方米,工业废气17亿标立方米,共计32亿标立方米。废气中含二氧化硫4871吨(其中燃烧煤排出二氧化硫3735吨,工业废气排出二氧化硫1136吨),含一氧化碳272吨,氢氧化物1760吨,烟尘5023吨。
据统计,全县60个县属单位,每年平均排放污水、废水875万立方米。其中生活污水15万立方米,工业废水860万立方米。符合排放标准的仅为290万立方米。所产废水8.8%排入五龙河水系,91.2%排入夹河水系。
工业废水含污染物约2515.3吨,其中化学耗氧量222吨,悬浮物85吨,六价铬0.2吨,硫化物6.3吨,氨氮198.7吨,铅0.005吨,氰化物0.3吨,挥发性酚0.04吨。
县内年排出各种废渣16.82万吨,其中工业排出废渣16.02万吨。排出废渣经过处理的为15.76万吨,综合利用0.21万吨。城内废渣全部运送城北十里堡垃圾场堆放处理。
治污措施 栖霞县工业多集中在县城,为县域内污染源主要排放地。1979年国家《环境保护法》颁布后,为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1980年3月改设环境保护局。开始向城内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1982年5月始进行环境监测,及时掌握环境污染程度。1983年后,对城外的各乡镇企业亦始征收排污费。为尽快治理县城水质污染问题,县环境保护局相继派出人员到青岛肉联厂、西安污水处理厂、兰州皮革厂、江苏盐城肉联厂等参观学习,并在青岛冶金学院协助下,于1984年制定出县城污水综合治理方案。拟定在城北建一座日处理1万方污水的处理厂,将城区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技术人员,研究论证综合治污方案。1985年4月烟青公路改线工程中,结合改建河堤,投资30余万元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安装了长2860余米的污水专用管道,完成污水处理场第一期工程。至1985年底,共收取排污费50.3万元,返回原单位用于污染治理款20万元。为加快污染治理步伐,县环保部门与县城内对环境污染较重的印染厂、针织厂、酿酒厂、造纸厂等企业签订限期治理合同。同时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徐家电镀厂、松山镀锌钢管厂、寺口造纸厂、中东电镀厂、杨础铁木家具厂等所有污染的乡办企业经常督促检查,帮助采取治污措施。徐家电镀厂、松山镀锌钢管厂,吸取外地经验,把原来的铁氧体法处理电镀废水改为铬酸盐还原菌法处理。
第二节 污染治理
“三废”状况 据1984年统计,县内共有半吨以上锅炉139台,其中0.5吨锅炉10台,1吨锅炉45台,2吨锅炉59台,4吨锅炉21台,6.5吨锅炉1台,10吨锅炉3台;工业炉窑950座;茶水炉108台。每年平均烧煤约20万吨,燃烧排放煤气约15亿标立方米,工业废气17亿标立方米,共计32亿标立方米。废气中含二氧化硫4871吨(其中燃烧煤排出二氧化硫3735吨,工业废气排出二氧化硫1136吨),含一氧化碳272吨,氢氧化物1760吨,烟尘5023吨。
据统计,全县60个县属单位,每年平均排放污水、废水875万立方米。其中生活污水15万立方米,工业废水860万立方米。符合排放标准的仅为290万立方米。所产废水8.8%排入五龙河水系,91.2%排入夹河水系。
工业废水含污染物约2515.3吨,其中化学耗氧量222吨,悬浮物85吨,六价铬0.2吨,硫化物6.3吨,氨氮198.7吨,铅0.005吨,氰化物0.3吨,挥发性酚0.04吨。
县内年排出各种废渣16.82万吨,其中工业排出废渣16.02万吨。排出废渣经过处理的为15.76万吨,综合利用0.21万吨。城内废渣全部运送城北十里堡垃圾场堆放处理。
治污措施 栖霞县工业多集中在县城,为县域内污染源主要排放地。1979年国家《环境保护法》颁布后,为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1980年3月改设环境保护局。开始向城内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1982年5月始进行环境监测,及时掌握环境污染程度。1983年后,对城外的各乡镇企业亦始征收排污费。为尽快治理县城水质污染问题,县环境保护局相继派出人员到青岛肉联厂、西安污水处理厂、兰州皮革厂、江苏盐城肉联厂等参观学习,并在青岛冶金学院协助下,于1984年制定出县城污水综合治理方案。拟定在城北建一座日处理1万方污水的处理厂,将城区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技术人员,研究论证综合治污方案。1985年4月烟青公路改线工程中,结合改建河堤,投资30余万元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安装了长2860余米的污水专用管道,完成污水处理场第一期工程。至1985年底,共收取排污费50.3万元,返回原单位用于污染治理款20万元。为加快污染治理步伐,县环保部门与县城内对环境污染较重的印染厂、针织厂、酿酒厂、造纸厂等企业签订限期治理合同。同时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徐家电镀厂、松山镀锌钢管厂、寺口造纸厂、中东电镀厂、杨础铁木家具厂等所有污染的乡办企业经常督促检查,帮助采取治污措施。徐家电镀厂、松山镀锌钢管厂,吸取外地经验,把原来的铁氧体法处理电镀废水改为铬酸盐还原菌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