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 城镇居民和县城机关、工厂、学校等单位的生活用水历来靠汲用井水。至1972年城区内仅有饮水井91眼。为满足县城生活用水和日益发展的工业用水需要,县革命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对县城地下水状况进行了全面勘查。随后,成立自来水筹建小组负责自来水设施建设,并组织城北古镇都水场施工。1973年10月竣工后,只能供应机关生活用水。1976年自来水公司成立后,扩大了供水范围。1981年,增建城北南岩子口水场,初步解决了县城机关、工厂、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的生活用水和大部分工业用水。但逢干旱年月,经常因水源不足停水。
水源地,主要有城北古镇都水场和南岩子口水场两处。
古镇都水场位于城北白洋河支流南岸。1972年始掘大口井一眼,井深8.45米,长19.8米,宽7.8米。白洋河支流挖建一呈“ ”形截流,截流总长432.9米,每年采水量71.75万吨。占地面积496.72平方米。古镇都水场加之王格庄水库和主格庄水库日供水可达4000~5500吨。
南岩子口水场位于城北3公里的南岩子口村西,1980年始建,掘有直径10米大口圆井3眼,最深10米,浅者6米。日供水量800~1000吨。水场占地面积2933平方米。
供水管线。县城供水管线分直径300毫米、200毫米、150毫米、140毫米、100毫米等5种类型,共21条主管线。直径300毫米的供水主管道7条,总长8688米;直径200毫米的供水管道2条,总长720米;直径150毫米的供水管道8条,总长3137.4米;直径140毫米钢管管道140米;直径100毫米供水管道3条,总长329米。
照明 清代,县城照明一般是用豆油灯或蜡烛。清末及民国初期,始出现煤油灯,多为敞灯;个别富户用玻璃罩灯。1930年(民国19年)后,在一些公共场所始用汽灯照明。抗日战争时期,进口煤油供应中断,县城照明改用花生油灯。
1951年,群力油厂用60马力煤汽机带动1台4瓩直流发电机发电,除供本厂外,还供机关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照明。1953年秋,群力油厂安装1台日本产40马力柴油机和美国产26瓩发电机,扩大了县城照明用电。1970年10月,县发电厂建成投产,县城照明及工业生产用电全由发电厂供应。1976年,改由烟台电网供电。
1958年,跃进街两侧电杆上装罩式灯泡路灯。1970年县发电厂供电后,县城主要街道照明撤掉罩式灯泡路灯,改安单臂探式水银灯。1979年冬季,在振兴街、跃进街安装单臂探式水银灯43盏。1984年秋,在霞光三路、山城一路安装单臂海鸥灯。1985年秋,在霞光三路中段安装双臂海鸥灯和单臂奔马灯。路灯安装形式一般为“一板两带”或“三板四带”。街道照明用电线路全部为暗线输电。至1985年底,城区主要街道共安装有各种类型路灯160盏。
供暖 建国前,城镇居民多采用柴草取暖;经商者及富裕户则采用木炭取暖。50年代初,部分机关始用煤炉取暖。70年代末,始出现自制家用土暖气取暖。
1980年,县酿酒厂安装KEL4—10型锅炉两台,除供生产用热用汽外,还供工作取暖,供暖面积达1500平方米。其中办公取暖1000平方米。1982年县机关招待所一部安装锅炉一台,供暖面积达到5323平方米。1983~1984年,县邮电局、人民银行、粮食局、县医院、供电公司、县社、县政府大院等先后安装锅炉,供暖面积达4.8万平方米。此后在新建厂房、办公楼及住宅楼时,多设计安装了供暖设备。
供汽 1979年,县城驻军建液化汽站,除解决内部用汽外,供应地方小部分液化气。1982年县设备公司配备供汽设备,对本公司职工供应液化汽。1983年又购进石油液化汽运输车一辆,用于运输液化汽。1984年12月,县生资公司购进一辆石油液化汽运输车,开始对所有用户供汽。1985年3月,县建委筹建液化汽供应公司,11月开始供汽。1985年,县设备公司、县生资公司全年供汽量各为15吨,县液化汽公司全年供汽量20吨。用液化汽方便卫生,用户迅速增加,液化汽供不应求。
第六节 公用事业
供水 城镇居民和县城机关、工厂、学校等单位的生活用水历来靠汲用井水。至1972年城区内仅有饮水井91眼。为满足县城生活用水和日益发展的工业用水需要,县革命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对县城地下水状况进行了全面勘查。随后,成立自来水筹建小组负责自来水设施建设,并组织城北古镇都水场施工。1973年10月竣工后,只能供应机关生活用水。1976年自来水公司成立后,扩大了供水范围。1981年,增建城北南岩子口水场,初步解决了县城机关、工厂、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的生活用水和大部分工业用水。但逢干旱年月,经常因水源不足停水。
水源地,主要有城北古镇都水场和南岩子口水场两处。
古镇都水场位于城北白洋河支流南岸。1972年始掘大口井一眼,井深8.45米,长19.8米,宽7.8米。白洋河支流挖建一呈“ ”形截流,截流总长432.9米,每年采水量71.75万吨。占地面积496.72平方米。古镇都水场加之王格庄水库和主格庄水库日供水可达4000~5500吨。
南岩子口水场位于城北3公里的南岩子口村西,1980年始建,掘有直径10米大口圆井3眼,最深10米,浅者6米。日供水量800~1000吨。水场占地面积2933平方米。
供水管线。县城供水管线分直径300毫米、200毫米、150毫米、140毫米、100毫米等5种类型,共21条主管线。直径300毫米的供水主管道7条,总长8688米;直径200毫米的供水管道2条,总长720米;直径150毫米的供水管道8条,总长3137.4米;直径140毫米钢管管道140米;直径100毫米供水管道3条,总长329米。
照明 清代,县城照明一般是用豆油灯或蜡烛。清末及民国初期,始出现煤油灯,多为敞灯;个别富户用玻璃罩灯。1930年(民国19年)后,在一些公共场所始用汽灯照明。抗日战争时期,进口煤油供应中断,县城照明改用花生油灯。
1951年,群力油厂用60马力煤汽机带动1台4瓩直流发电机发电,除供本厂外,还供机关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照明。1953年秋,群力油厂安装1台日本产40马力柴油机和美国产26瓩发电机,扩大了县城照明用电。1970年10月,县发电厂建成投产,县城照明及工业生产用电全由发电厂供应。1976年,改由烟台电网供电。
1958年,跃进街两侧电杆上装罩式灯泡路灯。1970年县发电厂供电后,县城主要街道照明撤掉罩式灯泡路灯,改安单臂探式水银灯。1979年冬季,在振兴街、跃进街安装单臂探式水银灯43盏。1984年秋,在霞光三路、山城一路安装单臂海鸥灯。1985年秋,在霞光三路中段安装双臂海鸥灯和单臂奔马灯。路灯安装形式一般为“一板两带”或“三板四带”。街道照明用电线路全部为暗线输电。至1985年底,城区主要街道共安装有各种类型路灯160盏。
供暖 建国前,城镇居民多采用柴草取暖;经商者及富裕户则采用木炭取暖。50年代初,部分机关始用煤炉取暖。70年代末,始出现自制家用土暖气取暖。
1980年,县酿酒厂安装KEL4—10型锅炉两台,除供生产用热用汽外,还供工作取暖,供暖面积达1500平方米。其中办公取暖1000平方米。1982年县机关招待所一部安装锅炉一台,供暖面积达到5323平方米。1983~1984年,县邮电局、人民银行、粮食局、县医院、供电公司、县社、县政府大院等先后安装锅炉,供暖面积达4.8万平方米。此后在新建厂房、办公楼及住宅楼时,多设计安装了供暖设备。
供汽 1979年,县城驻军建液化汽站,除解决内部用汽外,供应地方小部分液化气。1982年县设备公司配备供汽设备,对本公司职工供应液化汽。1983年又购进石油液化汽运输车一辆,用于运输液化汽。1984年12月,县生资公司购进一辆石油液化汽运输车,开始对所有用户供汽。1985年3月,县建委筹建液化汽供应公司,11月开始供汽。1985年,县设备公司、县生资公司全年供汽量各为15吨,县液化汽公司全年供汽量20吨。用液化汽方便卫生,用户迅速增加,液化汽供不应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