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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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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 清及民国初期,凡公用建筑事项,由县衙聘定匠人,粗绘工程结构造型图,然后在“掌尺”督率下施工。民宅建筑,一般先丈量宅基,确定朝向,然后打桩放样,依样施工。在建筑施工中,木、瓦、石、苫等四匠各有分工。一般木匠管放样、制作屋架、门窗等;瓦匠管筑房基、垒砌墙体、镶瓦等;石匠管采石、裁石、凿石等;苫匠管苫屋面。
建国后,随着建筑业发展,建筑施工技术逐渐提高。1955年春始建的县委礼堂,为县内第一次承担大型建筑工程。70年代始,水泥和钢筋混凝土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县建筑行业陆续建筑了一批大跨度厂房、多层楼房及大型公共建筑,并采用防水防潮、隔音隔热、抗压抗震等新工艺。1977年,县基建局成立建筑设计组,自此县内始有专业设计人员,大部分工业与民用建筑由县内设计人员承担设计任务。80年代以来,不仅对建筑结构形式的设计不断更新,同时在建筑物外观造型上,追求美观大方、形式多样、不拘一格。如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建筑群及山城五路新区建筑物,即县建筑行业自行设计、自行施工的建筑杰作。
造型装饰 建国前,民户建房造屋只图藉以藏身,一般不讲究造型及装饰,多为低矮草舍,木棂小窗,官署、庙宇、富裕大户住宅等建筑,在布局、造型结构上,皆讲究格局和气势,以显示其威严。大厅为五檩或七檩屋架,厅前出厦,雕饰窗棂隔扇;厅前台基,砌筑各式线条,柱脚磉墩,选用花岗岩石制作,凿工精细,屋脊装饰龙头凤尾,前垂脊塑兽器压哨,结构精巧。
建国后,县内公共建筑一般以坚固耐用,朴实庄重为其建筑施工特点。民用建筑多讲究端庄适用。60年代末70年代初,县城始兴建平顶楼房,设计造型单调古板、格式一律;外表装饰一般采用干粘石子或粗沙,或水泥抹平。70年代末,县城各种大型建筑在设计造型上始求新意,楼体造型雅致壮观,楼窗开方形大玻璃窗;楼表装饰时兴在突出檐、柱、垛镶贴瓷砖、大理石等。沿街建筑渐注意景观组合,美化市容。80年代初,楼房建筑出现多体型、风格别致;楼表大多采用时兴色彩涂料喷刷,外观清新明快。大理石、玻璃马赛克等,广泛应用建筑装饰。1984年,山城五路新建城区在仅一年余时间里,矗立起栋栋小体量,多层次,造型新颖的楼房建筑。民房建筑在造型布局上,讲究宽敞美观。大理石、涂料等建筑装饰材料亦始应用于民房建筑。室内装饰,有的采用钙塑板镶嵌天棚、墙壁喷刷涂料等;地面多为水泥抹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