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1958年,银行代理国家连续五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年息四厘,分八年偿还。全县认购872312元,其中1954年认购12644元,1955年认购193275元,1956年认购299749元,1957年认购223416元,1958年认购143228元。国家从1955年起付息及抽签还本,到1968年全部偿还完毕。
第二节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1954~1958年,银行代理国家连续五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年息四厘,分八年偿还。全县认购872312元,其中1954年认购12644元,1955年认购193275元,1956年认购299749元,1957年认购223416元,1958年认购143228元。国家从1955年起付息及抽签还本,到1968年全部偿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