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民间借贷 资料库:栖霞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栖霞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section/2/article/25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3/section/2/article/25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末至民国年间,全县民间借贷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坌台会 为县内解放前较普遍的民间资金互助借贷形式。分请会、拔会、随会、成会,多因婚丧嫁娶、修房建屋或经商缺本,而邀请亲朋好友,立脚起会。发起人称会首。首先由会首以请客的方式召聚10人,每人资助10元,会首先用,即为请会。此后每年春秋两季聚会,会员各自根据缓急之需投标舍息,以投标舍息最少者为本次会款使用者,称为拔会。余者9人称为随会,轮流到第10次,拔会者则按规定应得100元,即为成会。
    借高利贷 为解放前贫困户因生活所迫向富家借债。其借债利率,完全由放债者左右,一般为月息三分,本加利,利折本,3年本利相平,群众称之为“驴打滚”;另一种叫“大加一”取钱,借钱时先扣利钱,如借债主100元,先扣10元,实借90元,一个月后归还100元。并需先以实物作抵押,到期不能归还本息,抵押物归债主所有。
    典借 为建国前的一种自由典当形式。某户如短期内需用较大数额的资金或粮食,可将土地或房屋典出,由保人讲明典价和期限,立下字据。典期内典物归债主支配,到期后,按原典价赎回,过期不赎,土地、房屋即归债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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