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栖霞县特约代理处成立,于中国人民银行栖霞县支行内设保险股,受当地银行和上级公司双重领导。10月,原保险股与农村金融股合并为农村业务股,股内设财务保险人员1人,农村保险手续员1人。11月,县保险委员会成立。1952年9月,成立栖霞县保险支公司。1953年10月,县保险支公司撤销,成立莱阳专区中心支公司栖霞县营业所。1956年3月,营业所撤销,复设栖霞县保险支公司。1958年,再撤县保险支公司,业务移交财政局。1981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栖霞县支公司重新成立。1984年4月,升格为局级公司。1985年,县保险公司内设计划财务、人事秘书、人身保险、业务4个股,下设25个代办站,共有干部职工24人。
第三节 保险
1951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栖霞县特约代理处成立,于中国人民银行栖霞县支行内设保险股,受当地银行和上级公司双重领导。10月,原保险股与农村金融股合并为农村业务股,股内设财务保险人员1人,农村保险手续员1人。11月,县保险委员会成立。1952年9月,成立栖霞县保险支公司。1953年10月,县保险支公司撤销,成立莱阳专区中心支公司栖霞县营业所。1956年3月,营业所撤销,复设栖霞县保险支公司。1958年,再撤县保险支公司,业务移交财政局。1981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栖霞县支公司重新成立。1984年4月,升格为局级公司。1985年,县保险公司内设计划财务、人事秘书、人身保险、业务4个股,下设25个代办站,共有干部职工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