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行 1941年1月,北海银行栖霞县农民贷款所成立。3月,改称北海银行栖霞县办事处。1946年2月,复称农民贷款所。11月,恢复办事处名称,1947年5月撤销。
1945年8月,北海银行栖东县办事处成立。次年2月撤销,改称农民贷款所。1947年5月,更名银行办事处。
1945年1月,北海银行牙前县办事处成立。次年2月,改称农民贷款所,1947年5月撤销。
人民银行 195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栖霞、栖东两县支行成立。1953年,栖霞、栖东两县合署后,称中国人民银行栖霞县支行。1971年与财政局、税务局合并,称栖霞县财政金融局。1973年,单设中国人民银行栖霞县支行。1980年,农业银行由人民银行分出。1985年,原人民银行人员全部划归工商银行,业务由工商银行代管,对外挂两个牌子。1985年,共有干部职工115人,下设人事秘书股、信贷股、计划股、会计股、出纳股、储蓄股,桃村办事处、工业区分理处及城关、跃进桥、棉纺厂、一四四医院4个储蓄所。
农业银行 1956年11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栖霞县支行。下设农村金融、信用合作两股,与人民银行统一领导,统一核算。1957年1月撤销,1964年2月28日重新成立。内设农金、信用合作、会统、人事秘书四股、18个公社均设立营业所;1965年12月,再次撤销。1980年7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栖霞县支行重新设立至今,内设农村信贷、企业信贷、人事秘书、会计、出纳5个股、9个办事处(城关、城里、寺口、观里、蛇窝泊、唐家泊、桃村、亭口、臧家庄),15个营业所(小庄、刘家河、苏家店、官道、杨础、连家庄、大柳家、铁口、大庄头、占疃、庙后、中桥、寨里、松山、金山)。计有干部职工159人。
工商银行 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栖霞县支行成立,从1985年1月1日起,由工商银行代理人民银行业务,主要办理工商企业存款、贷款、结算及城镇储蓄业务。
建设银行 1954年始,县内的基本建设资金由莱阳专区建设银行统一办理。1958年,建设银行撤销,业务划归县财政局。1963年底,复设专区建设银行,基本建设业务改由专区建设银行统一办理。
1969年4月,专区建设银行再次撤销,县基建业务由人民银行接办。1972年4月,专区建设银行恢复,县财税局内设立基建科,负责基本建设和财政公共房产管理。1978年12月,正式设立中国建设银行栖霞县支行。到1985年底,共有干部16人,设会计、业务两股。
第二节 银行
北海银行 1941年1月,北海银行栖霞县农民贷款所成立。3月,改称北海银行栖霞县办事处。1946年2月,复称农民贷款所。11月,恢复办事处名称,1947年5月撤销。
1945年8月,北海银行栖东县办事处成立。次年2月撤销,改称农民贷款所。1947年5月,更名银行办事处。
1945年1月,北海银行牙前县办事处成立。次年2月,改称农民贷款所,1947年5月撤销。
人民银行 195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栖霞、栖东两县支行成立。1953年,栖霞、栖东两县合署后,称中国人民银行栖霞县支行。1971年与财政局、税务局合并,称栖霞县财政金融局。1973年,单设中国人民银行栖霞县支行。1980年,农业银行由人民银行分出。1985年,原人民银行人员全部划归工商银行,业务由工商银行代管,对外挂两个牌子。1985年,共有干部职工115人,下设人事秘书股、信贷股、计划股、会计股、出纳股、储蓄股,桃村办事处、工业区分理处及城关、跃进桥、棉纺厂、一四四医院4个储蓄所。
农业银行 1956年11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栖霞县支行。下设农村金融、信用合作两股,与人民银行统一领导,统一核算。1957年1月撤销,1964年2月28日重新成立。内设农金、信用合作、会统、人事秘书四股、18个公社均设立营业所;1965年12月,再次撤销。1980年7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栖霞县支行重新设立至今,内设农村信贷、企业信贷、人事秘书、会计、出纳5个股、9个办事处(城关、城里、寺口、观里、蛇窝泊、唐家泊、桃村、亭口、臧家庄),15个营业所(小庄、刘家河、苏家店、官道、杨础、连家庄、大柳家、铁口、大庄头、占疃、庙后、中桥、寨里、松山、金山)。计有干部职工159人。
工商银行 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栖霞县支行成立,从1985年1月1日起,由工商银行代理人民银行业务,主要办理工商企业存款、贷款、结算及城镇储蓄业务。
建设银行 1954年始,县内的基本建设资金由莱阳专区建设银行统一办理。1958年,建设银行撤销,业务划归县财政局。1963年底,复设专区建设银行,基本建设业务改由专区建设银行统一办理。
1969年4月,专区建设银行再次撤销,县基建业务由人民银行接办。1972年4月,专区建设银行恢复,县财税局内设立基建科,负责基本建设和财政公共房产管理。1978年12月,正式设立中国建设银行栖霞县支行。到1985年底,共有干部16人,设会计、业务两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