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及民国初期,县级无专设物价管理机构,由商务会协理市场物价。1942年后,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工商管理局管理物价。建国初期至1956年,县工商科设专职物价员负责物价工作。1957年,由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及辖属5个市场管理交易所管理物价。1964年,县成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配备专职物价管理员。1970年始,物价管理工作由县计划委员会兼理,设立专职物价组。1981年12月,在原县计划委员会物价组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县物价局,与县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县计划委员会由1名副主任兼任局长,配备4名工作人员;全县设有19个物价检查组,共有检查员109人。1982年,专设物价局为县政府行政部门,管理全县物价工作。1984年4月,成立县物价检查所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室。至1985年底,全县各商业、财贸及各大公司皆设立兼职或专职物价员,进行常年物价检查监督工作。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清代及民国初期,县级无专设物价管理机构,由商务会协理市场物价。1942年后,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工商管理局管理物价。建国初期至1956年,县工商科设专职物价员负责物价工作。1957年,由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及辖属5个市场管理交易所管理物价。1964年,县成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配备专职物价管理员。1970年始,物价管理工作由县计划委员会兼理,设立专职物价组。1981年12月,在原县计划委员会物价组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县物价局,与县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县计划委员会由1名副主任兼任局长,配备4名工作人员;全县设有19个物价检查组,共有检查员109人。1982年,专设物价局为县政府行政部门,管理全县物价工作。1984年4月,成立县物价检查所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室。至1985年底,全县各商业、财贸及各大公司皆设立兼职或专职物价员,进行常年物价检查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