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县参事会掌管农、工、商税赋征收。民国时期,县政府设财政科,管理工商业及税务征收。
1942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工商管理局。1944年设立工商事务所。1953年,栖霞、栖东合署后称栖霞县工商科,并在城镇、臧家庄、桃村、蛇窝泊、观里、赵格庄等区设有6个交易所。1956年工商行政事务归商业局管理。之后,与商业局屡分屡合。1977年11月单独设立工商行政管理局。1985年底,内设办公室、企业股、个体股,辖14个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共有工作人员124名。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清代,县参事会掌管农、工、商税赋征收。民国时期,县政府设财政科,管理工商业及税务征收。
1942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工商管理局。1944年设立工商事务所。1953年,栖霞、栖东合署后称栖霞县工商科,并在城镇、臧家庄、桃村、蛇窝泊、观里、赵格庄等区设有6个交易所。1956年工商行政事务归商业局管理。之后,与商业局屡分屡合。1977年11月单独设立工商行政管理局。1985年底,内设办公室、企业股、个体股,辖14个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共有工作人员12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