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供应 建国前,农民多靠自产自食,并以自由市场调剂口粮余缺。贫困户常是秋粜春籴,私营粮商则囤积居奇,转牟暴利。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严禁粮商自由贩卖粮食。
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粮食分配办法:除保证社员基本口粮外,再以工分和土粪多少,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对烈、军属和职工家属、社会困难户以虚补工分,使其达到或高于一般社员口粮标准。自1983年,口粮地分到个人,责任田实行承包,“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调动了群众生产积极性。
对于非农业人口的供应,建国初实行定期申报,按期买粮,敞开供应的办法。1955年开始定量供应并实行粮票制度。1956年实行按人口分等定量方法供应,即按年龄大小,劳动差别,以人定量,发证到户,凭证供应,节约归己。对饮食业、糕点加工业等工商行业用粮,由用粮单位申报计划,粮食部门核定后,按计划供应,食品销售后,用粮单位持收取的粮票到粮食部门结算。非农业人口的粮食比例除离休干部细粮占80%,粗粮占20%外,其它一律细粮占70%,粗粮占30%。1963年,曾开展议购议销业务,以弥补非农业人口口粮的不足。1978年以来,随着农业增产,议价粮油敞开供应。
油料供应 县油料主要是花生。农业人口,1958~1962年每人每年分配花生米4~6公斤,1964年后,一般为6~7公斤;非农业人口油料供应从1954年开始,按人定量凭证供应,此法一直沿用至今,1985年每人每月供油0.25公斤。工商企业用油,1961年前实行以面粉带油,糕点业每100公斤面粉带油18公斤,饮食业每100公斤面粉带油5公斤。从1961年下半年由粮食部门按指标统筹供应。
粮油储藏 抗日民主政府成立之初,县内无固定粮仓,除军需民用之外,储备粮分散保管,藏粮于民。虽时常翻晒,仍时有腐烂现象发生。1944年县城解放后,始用没收的地主庄园为国家粮仓。
建国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征粮逐年增多,仓库日显不足。1949~1952年,全县新建仓库20座,并利用农村闲散房屋为国家储粮,共设立存粮村73个,粮仓1942间。1955年,新增国营粮库203处,656间,容量393.6万公斤;翻建粮仓24处,110间,容量66万公斤。1956年开始于部分区乡建立粮库,共修建简易粮仓6处,容量150万公斤。到1976年,全县粮仓发展到674处,2040间,容量5387.5万公斤。1977年生产队建仓156处,518间,容量888万公斤,队办国助仓库30处,容量485万公斤。1980年又新建仓库20座。
解放初期,粮食入库采用感官检验法,即眼看、手摸、鼻嗅、牙咬等方法。50年代开始用电阻测温、仪表检查。在粮食保管中,严格检查制度,规定10日查、月查、季查、年终查,并实行科学透风、防虫法,措施日趋完善。1982年实现了四无(无虫蛀、无霉烂、无被盗、无火灾)粮仓县,一直保持至今。
第二节 供应
粮食供应 建国前,农民多靠自产自食,并以自由市场调剂口粮余缺。贫困户常是秋粜春籴,私营粮商则囤积居奇,转牟暴利。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严禁粮商自由贩卖粮食。
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粮食分配办法:除保证社员基本口粮外,再以工分和土粪多少,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对烈、军属和职工家属、社会困难户以虚补工分,使其达到或高于一般社员口粮标准。自1983年,口粮地分到个人,责任田实行承包,“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调动了群众生产积极性。
对于非农业人口的供应,建国初实行定期申报,按期买粮,敞开供应的办法。1955年开始定量供应并实行粮票制度。1956年实行按人口分等定量方法供应,即按年龄大小,劳动差别,以人定量,发证到户,凭证供应,节约归己。对饮食业、糕点加工业等工商行业用粮,由用粮单位申报计划,粮食部门核定后,按计划供应,食品销售后,用粮单位持收取的粮票到粮食部门结算。非农业人口的粮食比例除离休干部细粮占80%,粗粮占20%外,其它一律细粮占70%,粗粮占30%。1963年,曾开展议购议销业务,以弥补非农业人口口粮的不足。1978年以来,随着农业增产,议价粮油敞开供应。
油料供应 县油料主要是花生。农业人口,1958~1962年每人每年分配花生米4~6公斤,1964年后,一般为6~7公斤;非农业人口油料供应从1954年开始,按人定量凭证供应,此法一直沿用至今,1985年每人每月供油0.25公斤。工商企业用油,1961年前实行以面粉带油,糕点业每100公斤面粉带油18公斤,饮食业每100公斤面粉带油5公斤。从1961年下半年由粮食部门按指标统筹供应。
粮油储藏 抗日民主政府成立之初,县内无固定粮仓,除军需民用之外,储备粮分散保管,藏粮于民。虽时常翻晒,仍时有腐烂现象发生。1944年县城解放后,始用没收的地主庄园为国家粮仓。
建国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征粮逐年增多,仓库日显不足。1949~1952年,全县新建仓库20座,并利用农村闲散房屋为国家储粮,共设立存粮村73个,粮仓1942间。1955年,新增国营粮库203处,656间,容量393.6万公斤;翻建粮仓24处,110间,容量66万公斤。1956年开始于部分区乡建立粮库,共修建简易粮仓6处,容量150万公斤。到1976年,全县粮仓发展到674处,2040间,容量5387.5万公斤。1977年生产队建仓156处,518间,容量888万公斤,队办国助仓库30处,容量485万公斤。1980年又新建仓库20座。
解放初期,粮食入库采用感官检验法,即眼看、手摸、鼻嗅、牙咬等方法。50年代开始用电阻测温、仪表检查。在粮食保管中,严格检查制度,规定10日查、月查、季查、年终查,并实行科学透风、防虫法,措施日趋完善。1982年实现了四无(无虫蛀、无霉烂、无被盗、无火灾)粮仓县,一直保持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