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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工艺美术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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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边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英国人马茂兰到栖霞臧家庄、小栾家等地,传授花边制作技术。1914年(民国3年)后传遍全县。所用原料有捆线、麻线、棉线等,多系舶来品,织成花边后由商行销往西洋各地。
1915~1921年(民国4~10年),为栖霞花边制作最盛时期,年出口货价值关平银350余万两。1922年(民国11年),由于外商提高花边关税,销路逐隘,有衰退之势。1933年(民国22年),栖霞有华和成、恒元记、魁昌、同聚福、福顺成等19家庄号,从业者1500人,资本8200元,出口价值10万多元,仍居附近各县之首。产品有棒槌花边、勾针、网扣、百代丽、针织边等,由商号售于烟台洋行,后销往澳大利亚、德国、英国、美国等。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因战事影响,花边生产发展缓慢。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加强对花边业的管理指导,号召广大乡村妇女从事花边生产。1955年12月,城镇花边供销生产合作社成立,有资金699元,其中股金46元,工人121人。至年底生产花边21960件,产值4995元,利润275元。其后又相继成立桃村花边社和臧家庄花边社。1956年,花边产值为25.62万元,花边加工者2万余人。
1964年11月,城镇、桃村、臧家庄3处花边社合并为栖霞县艺品社,从此花边生产实行统一管理,艺品社在各公社设艺品组,负责技术指导和收、发等管理工作。1971年,艺品社更名为栖霞县手工艺品厂。1974年,完成产值618.4万元,实现利润73.7万元。1976年,改为栖霞县艺品厂,同年增加绣花生产。1980年,完成产值1240.2万元,实现利税132.4万元,花边加工者5.5万人,花色品种也由建国初的盘蝶、蛾、大边等50个花色,增加到4000多种。产品原料均系国产货。产品经青岛销往日本、泰国、美国、希腊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产品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
花边

栖霞棒槌花边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种类繁多,雅致美观,1978年被列为山东省名牌产品。1979年以来,县先后选派胡艳等6名花边女工,分别到日本、美国、泰国、希腊、港澳等国家和地区进行技术表演。
自1982年开始,花边出口量减少。1983年产值为417.6万元,利润为15.97万元。1984年产值434.64万元,利润降为14.12万元,加工者减少到1万人。1985年,出口形势有所好转,但由于前两年拖欠了加工费,导致加工者积极性不高,艺品厂采取拨补贷款和发放加工费等措施,使加工者增至2万人。当年工业产值358.3万元,实现利税20.5万元。年底,全县花边加工者共有5万余人,并增加了花边件货、镶边大套、花边十件、花边服装、花边大套等10多个新品种,400多个新花样。
草制品 1966~1969年,栖霞县先后从掖县、黄县等地聘请草编设计人员和艺人,传授以玉米皮、狼尾巴草等为原料的编织技术,并成立了草制品车间,使草制品加工迅速普及。1970年,开始建立县、社、队三级草制品生产经营系统。县草制品车间负责样式设计,成品收回与包装、产品销售、总体管理等;公社草制品组负责一线加工、质量监督;村队草制品组负责村级加工。到1974年,全县已基本上形成了县、社、队三级草制品加工经营网络,加工者达2万人,产品主要供出口。
1975年,县草制品车间由手工艺品厂分出,成立了县草制品厂。该厂成立后,着力于花样创新和质量管理,扩大原料来源,品种由原来的10个发展到数百个,原料从玉米皮和狼尾巴草发展到麦秸、麻和晴纶膨体纱等,产品合格率达到98%,远销香港、日本等17个国家和地区。1976年,全县草制织品加工人员达2万人以上,固定资产原值8.53万元,总产值198.4万元,实现利税17.13万元。
1981~1982年,由于加工费提高和产品降价等因素,利润有所下降。
1982年后,草制品生产由过去的村队草制品组为主,逐渐被草制品专业户所代替。县草制品厂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先后设计生产出提包、座垫及麻草晴纶纱混制地毯和挂毯。1984年,麻草晴纶纱混制座垫和一1—10盘垫在烟台市工艺美术设计创新评比中,荣获三等奖;在同年举办的广州交易会上,一次定货1万平方尺。1985年,草制品总产值89万元,实现利税4.4万元。与1984年持平,年底有职工60人,乡村草制品加工者1万余人,固定资产原值5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4833元。
草编挂毯

地毯 1981年,烟台市工艺美术地毯厂在唐家泊建成试产。1982年1月,县草制品厂的挂毯车间分出,成立了栖霞县地毯厂。属集体企业,独立经营,主要设备有K611组机8台,投产后因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和毛纱原料紧张等原因,经济效益不高。6月,曾自行设计生产出饰有奔马、伊斯兰教堂等画面的丝毯,原料供应亦有所保证,但因质量不过硬,销售不畅。1984年,通过市场调查研究,又试制手工纯毛地毯和机制晴纶膨体纱地毯,同时改进了机制丝毯。三种产品均于1985年底批量生产,产品销路较好,纯手工毛毯和机制丝毯销往日本、香港等地,晴纶膨体纱地毯内销大连、济南、青岛、烟台等地。
至1985年,全县地毯生产厂有2家,职工199人,固定资产原值47.2万元,总产值50.7万元,实现利税4万元。
家具制作 明清时期,县内传统的家具,式样古老、笨重。原料多以楸木为主,兼以柏木和柳木等。建国后,古装式家具渐被淘汰,新式套装家具渐兴,制作工艺也不断改进。经营方式,由私人经营渐发展到木业合作社等新型组织形式。1952年,组织了臧家庄木业组,观里木业组,从业者10人;桃村木业组,从业者20人;赵格庄木业组,从业者52人。此外,还有城镇木业组和唐家泊木业组等。
同年9月,栖霞建国木业生产合作社成立。至1955年底,共有职工17人,资金7857元,其中股金3531元,固定资产原值965元。当年生产木制桌161张,木制椅凳592个,总产值2.3万元。1959年春,该社由城北关迁至枣行大队西,改建为国营栖霞县建筑公司。时有木工、瓦工、石工和装卸工等8个工种,人数发展到530人,主要承担一些小规模的土木建筑。1961年严重经济困难时期,精简至60余人,转为集体企业,并改名为栖霞木器厂。1968年,试产纤维板,1971年正式投产。1978年,新上刨花板车间,增加固定资产80多万元,1980年正式投产,厂房占地面积扩至900平方米。1981年5月,刨花板卧室套装家具,在山东省举办的人造板家具展销会上,获同类产品三等奖。同时,刨花板空心三门大衣柜获单件优良奖。1982年5月,多用床在烟台地区二轻产品展销会上,获最佳设计奖和最佳销售奖,一次定货24万元。8月,刨花板家具封边技术,在山东省第二轻工业系统产品展销会上获二等奖,同时获山东省第二轻工业厅“新产品创新先进集体”称号。1982年生产各类家具77181件,总产值138.02万元,实现利税10.97万元。1983年3月,试制运用新材料——玻璃钢装饰面写字台获得成功。1985年实现产值211.7万元,利税16.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3263元。年底有职工168人。
此外,规模较大的有栖霞第三建筑公司木器综合加工厂,为桃村镇办企业;栖霞县革新木器厂为小庄乡办企业。
到1985年,全县有家具制作厂家30个,其中县办1个,乡(镇)办4个,村办25个。完成工业总产值460.7万元,其中县办211.7万元,乡(镇)办79.3万元,村办16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