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加工 为县内传统加工业。建国前,均系私人开办,手工操作,收入甚微。建国后,渐转向机械加工和电力加工,生产效率明显提高。1960年,建成栖霞面粉厂,初用柴油机带石磨,后改为钢磨。1970年始用电力加工,年生产能力230万公斤。1964年,全县有大小粮食加工点和作坊1031处,从业人员3587人,产值111万元,收入57万元。至1966年,作坊增至2000多处,产值159万元。1976年,粮食加工点已达到2200余处,收入100多万元。
1978年后,国营、集体、个体三种形式的粮食加工工业迅速发展。1981年,全县粮食加工点为1700处,收入达447.8万元。1985年底,县内粮食加工工业有67家,其中县办1家,乡(镇)办1家,村办65家;职工565人,其中县办63人,乡(镇)办20人,村办482人。
油料加工 古已有之,发展较早。清末的木桩小油坊多为乡间富绅开办,其经营方式,一为群众代行加工,以赚取生油生饼;二为自购生米,加工成生油,销往商埠营利。生产工具,以畜拉石碾压坯,木桩加闸挤油。出油率较低,在40%以下。民国初期,民间油坊群起,每二三村就有一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几乎村村皆有油坊,以季节性加工为多。1947年,县民主政府于西门里设榨油厂1处。1949年,裕华油厂在臧家庄投产。1950年,县群力油厂建立。1961年桃村油厂投产。70年代后,榨油皆由人力改为动力加工。
1978年后,国营、集体、个体加工同时发展。到1985年,全县油料加工42家,其中国营2家,集体38家,合作经营1家,个体经营1家。
酿酒 县内民间传统酿酒,多用当地地瓜、玉米、高粱等为原料,自酿自用。1933年(民国22年),铁口一带有私人酿酒业21家,其中烧酒14家,黄酒7家,年产烧酒8.96吨,产值2.15万元;黄酒3.64吨,产值0.51万元。
1958年兴建栖霞酿酒厂。建厂之初设备简陋,采用固体法生产,当年产酒23吨,总产值2万元。1968年,增加年产2000吨的白酒生产设备1套,始用液体法工艺生产,产量增到1300吨,总产值38.76万元,生产设备增到25台。
1978年后,该厂不断更新生产设备,大搞技术革新,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1980年5月将原酒精车间扩建到1559平方米,并增加了配套设备。1981年完成了5093平方米的露酒车间建设。年底产白酒3521吨,露酒2403吨,工业总产值1006.08万元,利税216.55万元。1982年以来,在生产的同时,自行销售产品,逐渐由生产型转为生产经营型,销售面扩大到省内外14个地区的130多个单位。1984年,又建立科研机构,健全了质量检查组织,车间生产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并增加了电子计算机设备。同时建山楂酒车间1处,1985年投产,年产量3000吨。是年,中国山楂酒、栖霞大吉酒双获山东省一轻厅的优质产品称号。年底,共有职工303人,其中,合同制工人93名,工程技术人员6人,厂区建筑面积50859平方米,厂房面积43882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426.3万元,各种设备32台,动力设备及金属切削机床13台,主要产品有大吉酒、月酒、八仙乐、得利酒、中国山楂酒、蜜桃寿酒、蜜桃酒和菠萝酒等20余种,年产量3.65万吨,总产值889.95万元,实现利税484.1万元。
1981年又建成栖霞县第二酿酒厂。1982年,栖霞县果酒酿造厂建成投产,主要生产各类水果酒。
1978年后,部分乡(镇)、村也相继办起酒厂。1983年,小庄乡与上海饮料厂联营,建栖霞清泉饮料厂,主要生产汽酒。至1985年,县、乡镇、村办酒厂共有5家,其中县办1家,乡(镇)办1家,村办3家;职工434人,其中县办303人,乡(镇)办62人,村办69人;工业总产值1103.95万元。其中县办580.7万元,乡(镇)办478.3万元,村办44.95万元。主要生产白酒、果酒及汽酒等10多个品种。
果品加工 建国前,果农常将销售不迭的果品采用土法进行加工制作。如将山楂、苹果、海棠等切片晒干;将柿子晒制成柿饼等。
建国初期,果品加工仍沿用土法。1966年,县财政投资在县城筹建果品烤干厂,主要生产烤制苹果等果品干,并试制莱阳茌梨膏。1974年,试制袋装什锦果脯,年产54.8吨。1976年改为栖霞县果品加工厂,生产加工各种果脯、水果罐头等。1978年,试制莱阳梨止咳糖浆,经有关部门检验符合药典规定要求。当年生产1373瓶。经过20年的发展,到1985年能生产10多个花色品种,均符合出口标准要求,荣获山东省颁发的荣誉证书。年底,该厂有职工198人,固定资产原值255万元,主要生产设备110台,实现工业总产值248.3万元,利税15.9万元。
自1980年始,果品加工业日趋发展,先后建成投产的主要果品加工厂有:蛇窝泊镇柳口村罐头厂,利用本地盛产大梨优势,于1980年与烟台罐头总厂联营,加工制作大梨罐头。唐家泊镇后野果品厂,1980年建成投产,主要加工制作苹果罐头、桃罐头、莱阳梨罐头、雪梨罐头、苹果干等。栖霞县供销社果品厂、兴鲁罐头厂先后于1981年、1982年建厂,主要生产果汁、果酱、果类罐头等。随后,部分乡(镇)和村,相继建立起果品加工厂,形成全县性果品加工网络。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果品加工厂点19处,其中县办2家,乡镇办6家,村办11家;职工共375人,总产值2199万元。
乳制品、豆制品 1979年,栖霞县乳品厂在寺口镇建成。时有职工31人,厂区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当年生产乳制品1.2万公斤。随后,建栖霞县植物蛋白质厂,主要产品有花生蛋白粉、蛋奶精、益寿精、花生组织蛋白桃酥、蛋白酥心糖、婴幼儿蛋白乳化等食品,年产花生蛋白粉40万公斤,各种婴幼儿食品10万公斤。至1985年,全县共有乳品生产厂2家,职工111人,工业总产值68万元。
栖霞乳品厂 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要产品是全脂奶粉和强化婴儿奶粉,原料为就地收购的鲜牛奶、羊奶。经过技术革新和工艺改进,1984年,年产量由1979年的1.2万公斤增加到14.41万公斤,比建厂时增长了11倍,完成工业产值172.32万元,比1979年增长了33倍,实现利税11.94万元。全脂奶粉正品率,1982年为95%,1985年为98%。花生婴儿奶粉和全脂奶粉通过省第一轻工业厅技术鉴定,被定为合格产品。1985年,强化婴儿奶粉获山东省第一轻工业厅二等奖。年底,共有职工62人,固定资产原值101.1万元,产值130万元,利税3万元。
豆制品加工厂 80年代初,先后兴建起大柳家乡和寨里乡腐竹厂等。至1985年,共有企业7家,职工117人,工业产值6万元,主要产品是粉丝、淀粉、豆腐乳、酱豆腐和甜辣豆腐等。
第二节 食品加工工业
粮食加工 为县内传统加工业。建国前,均系私人开办,手工操作,收入甚微。建国后,渐转向机械加工和电力加工,生产效率明显提高。1960年,建成栖霞面粉厂,初用柴油机带石磨,后改为钢磨。1970年始用电力加工,年生产能力230万公斤。1964年,全县有大小粮食加工点和作坊1031处,从业人员3587人,产值111万元,收入57万元。至1966年,作坊增至2000多处,产值159万元。1976年,粮食加工点已达到2200余处,收入100多万元。
1978年后,国营、集体、个体三种形式的粮食加工工业迅速发展。1981年,全县粮食加工点为1700处,收入达447.8万元。1985年底,县内粮食加工工业有67家,其中县办1家,乡(镇)办1家,村办65家;职工565人,其中县办63人,乡(镇)办20人,村办482人。
油料加工 古已有之,发展较早。清末的木桩小油坊多为乡间富绅开办,其经营方式,一为群众代行加工,以赚取生油生饼;二为自购生米,加工成生油,销往商埠营利。生产工具,以畜拉石碾压坯,木桩加闸挤油。出油率较低,在40%以下。民国初期,民间油坊群起,每二三村就有一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几乎村村皆有油坊,以季节性加工为多。1947年,县民主政府于西门里设榨油厂1处。1949年,裕华油厂在臧家庄投产。1950年,县群力油厂建立。1961年桃村油厂投产。70年代后,榨油皆由人力改为动力加工。
1978年后,国营、集体、个体加工同时发展。到1985年,全县油料加工42家,其中国营2家,集体38家,合作经营1家,个体经营1家。
酿酒 县内民间传统酿酒,多用当地地瓜、玉米、高粱等为原料,自酿自用。1933年(民国22年),铁口一带有私人酿酒业21家,其中烧酒14家,黄酒7家,年产烧酒8.96吨,产值2.15万元;黄酒3.64吨,产值0.51万元。
1958年兴建栖霞酿酒厂。建厂之初设备简陋,采用固体法生产,当年产酒23吨,总产值2万元。1968年,增加年产2000吨的白酒生产设备1套,始用液体法工艺生产,产量增到1300吨,总产值38.76万元,生产设备增到25台。
1978年后,该厂不断更新生产设备,大搞技术革新,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1980年5月将原酒精车间扩建到1559平方米,并增加了配套设备。1981年完成了5093平方米的露酒车间建设。年底产白酒3521吨,露酒2403吨,工业总产值1006.08万元,利税216.55万元。1982年以来,在生产的同时,自行销售产品,逐渐由生产型转为生产经营型,销售面扩大到省内外14个地区的130多个单位。1984年,又建立科研机构,健全了质量检查组织,车间生产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并增加了电子计算机设备。同时建山楂酒车间1处,1985年投产,年产量3000吨。是年,中国山楂酒、栖霞大吉酒双获山东省一轻厅的优质产品称号。年底,共有职工303人,其中,合同制工人93名,工程技术人员6人,厂区建筑面积50859平方米,厂房面积43882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426.3万元,各种设备32台,动力设备及金属切削机床13台,主要产品有大吉酒、月酒、八仙乐、得利酒、中国山楂酒、蜜桃寿酒、蜜桃酒和菠萝酒等20余种,年产量3.65万吨,总产值889.95万元,实现利税484.1万元。
1981年又建成栖霞县第二酿酒厂。1982年,栖霞县果酒酿造厂建成投产,主要生产各类水果酒。
1978年后,部分乡(镇)、村也相继办起酒厂。1983年,小庄乡与上海饮料厂联营,建栖霞清泉饮料厂,主要生产汽酒。至1985年,县、乡镇、村办酒厂共有5家,其中县办1家,乡(镇)办1家,村办3家;职工434人,其中县办303人,乡(镇)办62人,村办69人;工业总产值1103.95万元。其中县办580.7万元,乡(镇)办478.3万元,村办44.95万元。主要生产白酒、果酒及汽酒等10多个品种。
果品加工 建国前,果农常将销售不迭的果品采用土法进行加工制作。如将山楂、苹果、海棠等切片晒干;将柿子晒制成柿饼等。
建国初期,果品加工仍沿用土法。1966年,县财政投资在县城筹建果品烤干厂,主要生产烤制苹果等果品干,并试制莱阳茌梨膏。1974年,试制袋装什锦果脯,年产54.8吨。1976年改为栖霞县果品加工厂,生产加工各种果脯、水果罐头等。1978年,试制莱阳梨止咳糖浆,经有关部门检验符合药典规定要求。当年生产1373瓶。经过20年的发展,到1985年能生产10多个花色品种,均符合出口标准要求,荣获山东省颁发的荣誉证书。年底,该厂有职工198人,固定资产原值255万元,主要生产设备110台,实现工业总产值248.3万元,利税15.9万元。
自1980年始,果品加工业日趋发展,先后建成投产的主要果品加工厂有:蛇窝泊镇柳口村罐头厂,利用本地盛产大梨优势,于1980年与烟台罐头总厂联营,加工制作大梨罐头。唐家泊镇后野果品厂,1980年建成投产,主要加工制作苹果罐头、桃罐头、莱阳梨罐头、雪梨罐头、苹果干等。栖霞县供销社果品厂、兴鲁罐头厂先后于1981年、1982年建厂,主要生产果汁、果酱、果类罐头等。随后,部分乡(镇)和村,相继建立起果品加工厂,形成全县性果品加工网络。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果品加工厂点19处,其中县办2家,乡镇办6家,村办11家;职工共375人,总产值2199万元。
乳制品、豆制品 1979年,栖霞县乳品厂在寺口镇建成。时有职工31人,厂区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当年生产乳制品1.2万公斤。随后,建栖霞县植物蛋白质厂,主要产品有花生蛋白粉、蛋奶精、益寿精、花生组织蛋白桃酥、蛋白酥心糖、婴幼儿蛋白乳化等食品,年产花生蛋白粉40万公斤,各种婴幼儿食品10万公斤。至1985年,全县共有乳品生产厂2家,职工111人,工业总产值68万元。
栖霞乳品厂 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要产品是全脂奶粉和强化婴儿奶粉,原料为就地收购的鲜牛奶、羊奶。经过技术革新和工艺改进,1984年,年产量由1979年的1.2万公斤增加到14.41万公斤,比建厂时增长了11倍,完成工业产值172.32万元,比1979年增长了33倍,实现利税11.94万元。全脂奶粉正品率,1982年为95%,1985年为98%。花生婴儿奶粉和全脂奶粉通过省第一轻工业厅技术鉴定,被定为合格产品。1985年,强化婴儿奶粉获山东省第一轻工业厅二等奖。年底,共有职工62人,固定资产原值101.1万元,产值130万元,利税3万元。
豆制品加工厂 80年代初,先后兴建起大柳家乡和寨里乡腐竹厂等。至1985年,共有企业7家,职工117人,工业产值6万元,主要产品是粉丝、淀粉、豆腐乳、酱豆腐和甜辣豆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