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昔,果树多系零星栽植,面积有限。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官道乡北照村农民王清,由莱阳芦儿港村,引进莱阳茌梨、小香水梨、南宫茌梨(现名栖霞大香水梨)、假把梨等梨属品种,在本村栽植8亩。1866年(清同治六年),铁口乡峨山庄村农民王中富,从福山引种秋花皮苹果12株,为县内栽植苹果之始。1926年(民国15年),连家庄乡大帽顶村农民刘德仁,自烟台市场购买青香蕉、秋花皮、老红玉等苹果苗20余株及部分梨树苗,建起苹果、梨园共3亩余。1929年(民国18年),松山乡吕家埠村农民吴开福,自烟台西沙旺购置50余株苹果苗,栽植于村西沟,约2亩地。主要品种有青香蕉、红香蕉、秋花皮等。1941年(民国30年),县内果园总面积达到9420亩,共28.45万株。其中梨360亩,共9000余株;苹果40亩,共1000株;桃20亩,共1000株;柿、杏、樱桃等9000亩,共27.35万株。之后,因长期战争破坏,有损无增。1949年,县内果树总面积下降到2700亩,损坏达70%以上。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积极提倡鼓励发展果业生产,给予技术指导和经济、苗源等扶持。1951年,莱阳专署园艺场无偿分配给栖霞县苹果苗7500株,栖东县苹果苗1万株,组织指导农业合作社栽植。1953年后,积极倡导发展销路好、有长远前途的优质果品,并采取发放果树贷款等措施鼓励开辟新果园,扩大果树栽植面积。到1957年,县内果园总面积达到26187亩,总株数为144万株。1959~1961年,三年经济困难期间,部分果树被砍伐。1962年,果树总面积比1957年减少了959亩。1963年,县政府采取一系列发展果业措施,并鼓励农民在房前屋后,路旁地堰,大量栽植果树。1965年结合林木确权发证,落实政策,果树总面积发展到30540亩。“文化大革命”初期整大寨田运动,有部分果园被毁。但进入70年代后,果树栽植面积仍持续扩大。1975年,果园总面积达到81647亩,其中苹果栽培面积占77.5%。
1980年后,随着农业生产体制改革,县委、县政府根据山区特点,提出继续发展果业生产优势,果树栽植面积迅速扩大。1985年全县果树总面积达到220256亩,其中苹果175237亩,梨22695亩,山楂14600亩,葡萄198亩,桃子7526亩。栖霞县成为烟台市的主要果品生产区。
第一节 果树面积
往昔,果树多系零星栽植,面积有限。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官道乡北照村农民王清,由莱阳芦儿港村,引进莱阳茌梨、小香水梨、南宫茌梨(现名栖霞大香水梨)、假把梨等梨属品种,在本村栽植8亩。1866年(清同治六年),铁口乡峨山庄村农民王中富,从福山引种秋花皮苹果12株,为县内栽植苹果之始。1926年(民国15年),连家庄乡大帽顶村农民刘德仁,自烟台市场购买青香蕉、秋花皮、老红玉等苹果苗20余株及部分梨树苗,建起苹果、梨园共3亩余。1929年(民国18年),松山乡吕家埠村农民吴开福,自烟台西沙旺购置50余株苹果苗,栽植于村西沟,约2亩地。主要品种有青香蕉、红香蕉、秋花皮等。1941年(民国30年),县内果园总面积达到9420亩,共28.45万株。其中梨360亩,共9000余株;苹果40亩,共1000株;桃20亩,共1000株;柿、杏、樱桃等9000亩,共27.35万株。之后,因长期战争破坏,有损无增。1949年,县内果树总面积下降到2700亩,损坏达70%以上。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积极提倡鼓励发展果业生产,给予技术指导和经济、苗源等扶持。1951年,莱阳专署园艺场无偿分配给栖霞县苹果苗7500株,栖东县苹果苗1万株,组织指导农业合作社栽植。1953年后,积极倡导发展销路好、有长远前途的优质果品,并采取发放果树贷款等措施鼓励开辟新果园,扩大果树栽植面积。到1957年,县内果园总面积达到26187亩,总株数为144万株。1959~1961年,三年经济困难期间,部分果树被砍伐。1962年,果树总面积比1957年减少了959亩。1963年,县政府采取一系列发展果业措施,并鼓励农民在房前屋后,路旁地堰,大量栽植果树。1965年结合林木确权发证,落实政策,果树总面积发展到30540亩。“文化大革命”初期整大寨田运动,有部分果园被毁。但进入70年代后,果树栽植面积仍持续扩大。1975年,果园总面积达到81647亩,其中苹果栽培面积占77.5%。
1980年后,随着农业生产体制改革,县委、县政府根据山区特点,提出继续发展果业生产优势,果树栽植面积迅速扩大。1985年全县果树总面积达到220256亩,其中苹果175237亩,梨22695亩,山楂14600亩,葡萄198亩,桃子7526亩。栖霞县成为烟台市的主要果品生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