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民国20年),国民党山东省第四林区事务所于栖霞方山建立林场,面积为2万亩,成为县内第一片国有林木,归省直辖。据1940年(民国29年)统计,县内除方山林场外,尚有如下国有林木:一区王格庄乡鹊山80亩,郭山乡和尚夼50亩;金唐乡唐山150亩;三区化山乡小方山130亩;花园乡岗山600亩。
解放后,原有国营林木和部分庙产由人民政府统一接管、经营。1945年春,原灵山建为英灵山烈士陵园,其陵园内共占有林业用地572亩。194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在牙山天宫院、草庵庙等原有山林的基础上,征收当地群众部分山岚建成牙山林场,总面积8742亩,其中林业用地7082亩。1953年,原方山林场由山东省农林厅改名为山东省莱阳专员公署方山蚕场,总面积为10734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7694亩。上述林木均由国家直接经营。除此之外,对面积较少、较分散而不宜集中经营的部分山林,实行山权归国有,委托给有关集体单位经营管理,收入归经营单位的做法,总计面积7143亩。其中,岗山700亩,蒲夼2500亩,铺子夼500亩,洞夼1200亩,唐山硼顶1500亩,官山250亩,马院山300亩,蚕山113亩,小方山80亩。1985年,国营林木除由国家直接经营和委托给有关单位经营的林木外,另有公路绿化带125公里,树木15万株;铁路绿化带20公里,树木4万株。
国营牙山林场于1956年下放为县级林场。全场分两个林区,主要树种为赤松、麻栎、刺槐等。1960年和1974年,先后由昆嵛山引进铅笔柏、杉木和樟子松、水杉、落叶松等。自建场到1985年,总投资128.94万元,总收入129.65万元。1985年,林木总蓄积量为6437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6163立方米,散生木蓄积274立方米。共有职工41人,拥有固定资产50万元。
第三节 国营林木
1931年(民国20年),国民党山东省第四林区事务所于栖霞方山建立林场,面积为2万亩,成为县内第一片国有林木,归省直辖。据1940年(民国29年)统计,县内除方山林场外,尚有如下国有林木:一区王格庄乡鹊山80亩,郭山乡和尚夼50亩;金唐乡唐山150亩;三区化山乡小方山130亩;花园乡岗山600亩。
解放后,原有国营林木和部分庙产由人民政府统一接管、经营。1945年春,原灵山建为英灵山烈士陵园,其陵园内共占有林业用地572亩。194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在牙山天宫院、草庵庙等原有山林的基础上,征收当地群众部分山岚建成牙山林场,总面积8742亩,其中林业用地7082亩。1953年,原方山林场由山东省农林厅改名为山东省莱阳专员公署方山蚕场,总面积为10734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7694亩。上述林木均由国家直接经营。除此之外,对面积较少、较分散而不宜集中经营的部分山林,实行山权归国有,委托给有关集体单位经营管理,收入归经营单位的做法,总计面积7143亩。其中,岗山700亩,蒲夼2500亩,铺子夼500亩,洞夼1200亩,唐山硼顶1500亩,官山250亩,马院山300亩,蚕山113亩,小方山80亩。1985年,国营林木除由国家直接经营和委托给有关单位经营的林木外,另有公路绿化带125公里,树木15万株;铁路绿化带20公里,树木4万株。
国营牙山林场于1956年下放为县级林场。全场分两个林区,主要树种为赤松、麻栎、刺槐等。1960年和1974年,先后由昆嵛山引进铅笔柏、杉木和樟子松、水杉、落叶松等。自建场到1985年,总投资128.94万元,总收入129.65万元。1985年,林木总蓄积量为6437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6163立方米,散生木蓄积274立方米。共有职工41人,拥有固定资产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