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民国24年),全县林木总蓄积量约50万立方米。1949年,林木总蓄积量为30万立方米。1952年,增加到45万立方米。1957年达到50万立方米,为建国后林木蓄积高峰期。1958~1960年,林木蓄积锐减到30万立方米左右。1963年后开始回升。1975年,林木蓄积量为38.76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25.37万立方米,疏林蓄积1.26万立方米,散生木4869立方米,“四旁”蓄积11.65万立方米。
1985年,因幼龄林地面积大,单位面积蓄积量较低,全县林木总蓄积量为28.53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量为17.88万立方米,疏林蓄积量为5259立方米,散生木蓄积量为4365立方米,“四旁”蓄积量为9.69万立方米。
第三节 林木蓄积量
1935年(民国24年),全县林木总蓄积量约50万立方米。1949年,林木总蓄积量为30万立方米。1952年,增加到45万立方米。1957年达到50万立方米,为建国后林木蓄积高峰期。1958~1960年,林木蓄积锐减到30万立方米左右。1963年后开始回升。1975年,林木蓄积量为38.76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25.37万立方米,疏林蓄积1.26万立方米,散生木4869立方米,“四旁”蓄积11.65万立方米。
1985年,因幼龄林地面积大,单位面积蓄积量较低,全县林木总蓄积量为28.53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量为17.88万立方米,疏林蓄积量为5259立方米,散生木蓄积量为4365立方米,“四旁”蓄积量为9.69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