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风水
旧时,居民构筑房屋,营造坟墓,皆须聘请“风水先生”相宅图墓。如果家中连遭不幸或事业不顺利,便认为是住宅或坟墓的“风水”不好,即按风水先生的指点,改门迁坟。有的人家在街门上方挂一面镜子,或在墙角埋立一块刻有“泰山石敢当”字样的石碑,以使“邪魔”、“凶神恶煞”退避。建国后,此俗遂绝。
二、占卜
占卜是一种迷信活动,方法甚多,福山最流行的占卜是“算命”,在旧社会里许多男性盲人皆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算命是根据问卜者的生辰八字来占算其一生各阶段运气的好坏和变化情况的一种卜术。属古代术数学范畴,操此术者皆曾经师传授。旧时算命的盲人都有一套巧妙的骗人法术,能将问卜者过去的情况说得比较近乎事实,因而也就能使问卜者对他为自己将来命运作出的推断半信半疑,或深信不疑。旧社会算命的盲人,皆一手敲打小铜锣(自称为“报君知”,俗称“ ”),一手执竹竿(自称之为“马”)探路,走村串街,为人算命。相信其术者,妇女居多。以前,除算命外,福山还有极少数人在市集或城里街道设卦摊,为人占算某一具体事情的成败得失和指出其趋避吉凶的方法。另外农村中还有些人能为人占“马前课”(俗称“掐算”),为人占算失物能否复得,垂危病人能否有转机,在危险境地中的人能否逢凶化吉,或婚姻能否得成等。为人掐算者皆不取报酬。至于批八字、相面、拆字等,福山很少有人通晓此术,也不以此为职业,现在已基本失传。建国后,算命作为一种职业已被取缔,但一些宿命论观念较深的妇女有时还秘密请算命先生为其算命。
三、信巫
旧时,福山居民相信狐、蛇、刺猬、黄鼠狼等能修炼成“仙”,具有超自然的神通,既能作祟害人,又能为人驱邪治病,故有人敬称之为“仙家”。显“仙家”代言和代行其术的人称为“巫”,福山俗称女巫为“花姐”(口语转音为huá jiāng),男巫在福山称之为“男花姐”。巫者家中供奉一位或几位“仙家”画像。一些迷信思想较重的人,患病后求巫请“仙”治疗,“花姐”装神弄鬼(俗称“上神”)为人“驱除妖邪”,从中骗取钱财。以巫术行骗者多为妇女,迷信巫术者也以女人居多。建国后,巫医被取缔,但秘密以巫术行骗者尚未绝迹。
四、冥婚
旧俗女子未嫁而死,不能入祖茔,只能葬于自家田边地头。以前或以后若有未婚男子死去,经人撮合可以与之结成“死亲”,将女子棺木移于男家茔地合葬。富裕人家有的还仿照生人婚礼,大操大办,轿抬男子神主,往迎女人灵柩。此俗建国后废绝。
五、求神
民国初年以前,人有重病,家人往往祷告神祗,祈求保佑,并表示病愈以后,要以某种方式酬谢神明,称为“许愿”。病愈酬谢,称为“还愿”。还愿,以焚烧香纸和“替身”(纸扎小人,将其烧化,让其替本人为神效劳)为最简易和最普通的形式。富有者有的请戏班,在庙前演唱京剧(称“愿戏”),有的制作新袍服披于神像身上。亦有人舍身寺、观,为僧、为道,但为数极少。初生幼儿父母恐怕不能健康成长,即到附近庙宇请僧人或道士赐一法名,作为庙内的寄名徒弟,以便取得仙佛的保佑。妇女不生育,或不生男孩,到庙内送生娘娘(也称“送子观音”)殿内焚烧香纸,求神明保佑其早生子女。小儿生天花、麻疹,家人到庙内求“疹痘娘娘”保佑,病愈后再到庙内烧香烧纸,表示答谢。患气管炎者,到庙内“齁神”案前祷告,并在神像嘴上抹上少许面酱。生疮或手臂腰腿疼者,到庙内“十不全”神案前祷告,并将麻皮挂于神像身上。
解放前,在播种或禾苗生长季节,久旱不雨,官府平民皆举行求雨活动。求雨方式,明、清以前,一般是地方官绅到庙宇祭祀神祗,诵读祭文;僧道朝夕击鼓撞钟,诵读经文;农村百姓则由老年人率领,头顶簸箕,手持柳枝,一日3次到庙内烧香叩头。民国以后,祈雨活动虽偶有举行,但仪式很简单,态度也不如往日虔诚。建国以后,社会上公开的求神活动已根本绝迹。
第四节 迷信习俗
一、看风水
旧时,居民构筑房屋,营造坟墓,皆须聘请“风水先生”相宅图墓。如果家中连遭不幸或事业不顺利,便认为是住宅或坟墓的“风水”不好,即按风水先生的指点,改门迁坟。有的人家在街门上方挂一面镜子,或在墙角埋立一块刻有“泰山石敢当”字样的石碑,以使“邪魔”、“凶神恶煞”退避。建国后,此俗遂绝。
二、占卜
占卜是一种迷信活动,方法甚多,福山最流行的占卜是“算命”,在旧社会里许多男性盲人皆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算命是根据问卜者的生辰八字来占算其一生各阶段运气的好坏和变化情况的一种卜术。属古代术数学范畴,操此术者皆曾经师传授。旧时算命的盲人都有一套巧妙的骗人法术,能将问卜者过去的情况说得比较近乎事实,因而也就能使问卜者对他为自己将来命运作出的推断半信半疑,或深信不疑。旧社会算命的盲人,皆一手敲打小铜锣(自称为“报君知”,俗称“ ”),一手执竹竿(自称之为“马”)探路,走村串街,为人算命。相信其术者,妇女居多。以前,除算命外,福山还有极少数人在市集或城里街道设卦摊,为人占算某一具体事情的成败得失和指出其趋避吉凶的方法。另外农村中还有些人能为人占“马前课”(俗称“掐算”),为人占算失物能否复得,垂危病人能否有转机,在危险境地中的人能否逢凶化吉,或婚姻能否得成等。为人掐算者皆不取报酬。至于批八字、相面、拆字等,福山很少有人通晓此术,也不以此为职业,现在已基本失传。建国后,算命作为一种职业已被取缔,但一些宿命论观念较深的妇女有时还秘密请算命先生为其算命。
三、信巫
旧时,福山居民相信狐、蛇、刺猬、黄鼠狼等能修炼成“仙”,具有超自然的神通,既能作祟害人,又能为人驱邪治病,故有人敬称之为“仙家”。显“仙家”代言和代行其术的人称为“巫”,福山俗称女巫为“花姐”(口语转音为huá jiāng),男巫在福山称之为“男花姐”。巫者家中供奉一位或几位“仙家”画像。一些迷信思想较重的人,患病后求巫请“仙”治疗,“花姐”装神弄鬼(俗称“上神”)为人“驱除妖邪”,从中骗取钱财。以巫术行骗者多为妇女,迷信巫术者也以女人居多。建国后,巫医被取缔,但秘密以巫术行骗者尚未绝迹。
四、冥婚
旧俗女子未嫁而死,不能入祖茔,只能葬于自家田边地头。以前或以后若有未婚男子死去,经人撮合可以与之结成“死亲”,将女子棺木移于男家茔地合葬。富裕人家有的还仿照生人婚礼,大操大办,轿抬男子神主,往迎女人灵柩。此俗建国后废绝。
五、求神
民国初年以前,人有重病,家人往往祷告神祗,祈求保佑,并表示病愈以后,要以某种方式酬谢神明,称为“许愿”。病愈酬谢,称为“还愿”。还愿,以焚烧香纸和“替身”(纸扎小人,将其烧化,让其替本人为神效劳)为最简易和最普通的形式。富有者有的请戏班,在庙前演唱京剧(称“愿戏”),有的制作新袍服披于神像身上。亦有人舍身寺、观,为僧、为道,但为数极少。初生幼儿父母恐怕不能健康成长,即到附近庙宇请僧人或道士赐一法名,作为庙内的寄名徒弟,以便取得仙佛的保佑。妇女不生育,或不生男孩,到庙内送生娘娘(也称“送子观音”)殿内焚烧香纸,求神明保佑其早生子女。小儿生天花、麻疹,家人到庙内求“疹痘娘娘”保佑,病愈后再到庙内烧香烧纸,表示答谢。患气管炎者,到庙内“齁神”案前祷告,并在神像嘴上抹上少许面酱。生疮或手臂腰腿疼者,到庙内“十不全”神案前祷告,并将麻皮挂于神像身上。
解放前,在播种或禾苗生长季节,久旱不雨,官府平民皆举行求雨活动。求雨方式,明、清以前,一般是地方官绅到庙宇祭祀神祗,诵读祭文;僧道朝夕击鼓撞钟,诵读经文;农村百姓则由老年人率领,头顶簸箕,手持柳枝,一日3次到庙内烧香叩头。民国以后,祈雨活动虽偶有举行,但仪式很简单,态度也不如往日虔诚。建国以后,社会上公开的求神活动已根本绝迹。